“目前,医患关系陷入最低谷,还看不到曙光。”谈到目前紧张的医患关系,中国医师协会会长殷大奎无奈地表示。
近日,由中国医师协会组织的“两会”医界代表委员座谈会——“声音·责任”在京召开。8名全国政协委员、9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本次研讨会。谈到近年来愈演愈烈的“医闹”事件,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院长钱海鑫指出:“现在医患冲突已经成为社会问题的导火索。”
“根据我在工作中的经验,被投诉的医生服务态度确实存在问题,这样的医生就会造成医患关系紧张。”解放军总医院范利院长表示,“在目前医患关系紧张的情况下,我们不要光强调老百姓要理解医生,教育医生做一个有医德的医生才是最重要的。”
北京宣武医院凌锋教授指出:“针对医闹的问题,我们已经提了多次提案,目前已经得到了国家相关领导的批示,我们将从人大来做工作,争取能够推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条例》。”
此外,不少与会代表、委员认为,推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条例》,仅仅是堵住医疗纠纷,却无法解决纠纷。只有尽快推出有效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案,才能缓解医患矛盾。据记者了解,《侵权责任法》中有不少涉及到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条款,部分代表、委员建议应尽快推出司法解释,解决其鉴定公信力的问题。
医院期待公安介入
在“声音·责任”座谈会上,范利介绍说:“我曾经针对医闹问题进行调研,发现在安徽、江苏等地有一些人,他们没有工作,每天就聚在一起,通过当医闹来挣钱。”齐齐哈尔第一医院院长曹书杰则表示:“虽然现在医疗秩序很差,医生每天胆战心惊,如履薄冰,但国家对此还是重视不够。”
不少代表和委员也指出,医闹在一些地方都有黑社会组织参与,都是有组织的行为。以成都地区为例,很多医闹是雇来的,一般都是二三十个人一起“行动”,每人每小时5块钱。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陈百成教授指出:“我们医院也遇到过医闹的问题,我也报过警,但是并没有用,警察只能进行调解,但调解解决不了问题。他们告诉我,只有砸医院、打医生,他们才能管。”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副院长徐勇表示:“医闹对医院的医疗环境、医务人员和其他患者的健康都构成了威胁。为了保护自身的安全,医生就不得不采取过度检查和防御性治疗,从长期看,没有任何好处。因此,呼吁出台《医疗机构治安管理条例》,来保护医院的安全。”
尽管医闹问题难解,但是也有不少地方政府已经出台政策解决此问题,这些政策的出台给广大的医疗工作者带来了解决医闹问题的希望。据记者了解,深圳出现医闹后,公安就会介入,把现场所有的人员全部控制住,查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如果有人曾多次参与医闹,就要被拘留。
广东省清远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周海波则指出:“我们那边也出台措施遏制医闹,当地公安部门已经把医闹定性为黑社会行为。”
从源头杜绝“医闹”
对于愈演愈烈的医闹问题,凌锋指出:“医闹利用医疗事件兴风作浪,侵害了病人的治疗权利,必须有一套专门针对医闹的处罚条例和处罚方案。去年全国政协把有关医闹的提案作为重点提案呈交,2010年6月24日得到有关领导的批示。批示的主要精神是要加大对医闹的整顿力度,通过引入第三方调解的方式来解决医疗纠纷。”
但是,立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即使获得批示也不能过分乐观。殷大奎表示:“2009年,医疗纠纷在中国已经达到了一个高峰。当时,中国医师协会曾联合中国医院管理协会通过卫生部上报公安部,司法部门内部已经出台了医闹处理意见,但是至今还没有见到十分明显的效果。”
此外,不少与会代表、委员认为,制定《医疗机构治安管理条例》,仅仅是堵住了医疗纠纷,却无法解决问题。只有尽快推出《侵权责任法》的司法解释,才能缓解医患之间的矛盾。
针对《侵权责任法》,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王静成教授建议:“期望《侵权责任法》能够出台更明确的司法解释,迄今,医疗事故的鉴定尚无具有公信力的机构来做。目前有两种鉴定符合司法的要求,一是中华医学会的鉴定,另一种是司法鉴定机构。但两者各有缺点。由于医学会的属性,很多患者不信任医学会,觉得‘医医相护’;而很多司法鉴定机构是盈利性的民营机构,只要鉴定,99%都有问题。因此,在当前形势下,很有必要建立我国官方的第三方鉴定机构。”
针对司法鉴定的问题,周海波有进一步的看法,他建议:“在司法鉴定过程中,可以组成3~5人的复合型专家团。在完善医疗事故专家鉴定的基础上,要有法学家、法医形成一个固定的鉴定团体。为了保证鉴定过程更加公开透明,没有犯罪记录的公民都可以被抽到这里来参加鉴定。”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如果各行各业都出台自己的治安管理条例,那法规就会越来越多了。真正的‘医闹’毕竟是极少数,出现医疗纠纷说明医院自身可能也有问题。支持由医院和患者之外的第三方来解决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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