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南医疗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为了更好地解决医患纠纷,我省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在医患双方之间建立了一个“第三方调解机构”,依法快捷地解决纠纷。今年上半年,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案件130起,受理医疗责任保险统保项目纠纷案件69起,调解达成协议54宗,共达成协议赔偿金额218.47万元。
患者手术后大出血死亡,家属向医院索赔800万
据悉,54宗调解达成协议案件中,调解赔偿金最高的为23万元。记者了解到,这名患者因“反复上腹部疼痛”于今年2月11日入住琼海某医院住院治疗。医生诊断为胆囊结石。医生给患者进行相关检查及抗感染等对症治疗,术前检查无手术禁忌症并告知患者手术风险可能出现的意外的并发症。2月12日患者在全麻下进行IC腹腔镜胆囊切除术。2月21日患者带引流管出院,但到3月9日医生给患者拔除引流管后,伤口处仍有胆汁溢出,患者再次住院,医生诊断患者存在胆漏。3月19日患者突发剑突下疼痛,伴胸闷、呼吸困难随即呕大量鲜血并休克症状,医院诊断为上消化道出血。3月26日,患者被转送到其他医院抢救治疗,3月28日抢救无效死亡。患者家属认为琼海某医院存在过错,应该对患者的死负责,给予赔偿。4月28日尸检结果提示:胆囊摘除术后胆囊床出血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患方家属向院方索赔800万。院方则认为患者家属提出的赔偿数额不切实际。
省医调委受理该起医疗纠纷后,医调委调解员启动调解程序,认真听取医患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收集相关证据并做好医患双方当事人的调查笔录。最后省医调委组织专家多方论证,对该案件定性、定责、定损,并出具评定意见书。医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明确赔偿金额:由院方一次性给予赔偿23万。这是迄今为止,省医调委调解成功赔偿金额最高的一宗医疗纠纷案。
药房发错药致婴儿服用后吐白沫,医院补偿1000元
据介绍,在54宗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中2万元以下案件26宗,累计赔偿19.81万元,最低赔偿0.04万元。其中不少医疗纠纷是因为医院管理制度不严,落实不到位而导致的。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一名患儿因服用医院发错的药出现口吐白沫症状后,患儿家属与医院发生纠纷。
今年3月26日,出生只有56天的笑笑在父母的陪护下来到省某医院看病,其父在药房领回一大包药,回去后就给笑笑服用,结果笑笑服用2次后出现嗜睡、吐白沫的症状。笑笑的父母吓得脸都白了,立即拿着药到附近药店咨询。药店人员详看说明书后,告知笑笑所服用的药为老年人补脑及抗血栓药。3月27日,他们带上笑笑到医院讨说法。笑笑的父母认为药房工作人员发药时没有叫患儿名字且没有核对身份就发药,导致取药时误领,医院应负主要责任。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6万元。
省医调委受理这一纠纷后,省医调委通过调查取证、咨询专家后向患方家属说明:笑笑所服药物不会产生后遗症并耐心做患方家属工作。医调委调解员同时指出患方家属的过失:在给患儿看病时医生交代了给患儿的药是冲剂,而患方家属拿到的药是胶囊,当时却没有产生怀疑还给患儿服用,所以应对此事负有一定责任。最终,经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免除已发生医疗费用外,由院方向患方家属支付1000元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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