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份,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全国卫生会议上强调,“十二五”时期必须理顺补偿机制,全面取消以药补医。
今年300个试点县先行推开,力争2013年在县级医院普遍推行,2015年在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开。
重点为什么放在一个县级医院?同时医药分开,破除以药补医之后,政府补偿机制会有怎么样的变化???
邓海华表示,县级医院是公立医院体系的网底,也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三级网的龙头,承上启下,承担着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病治病的重要工作,县级医院改革决定着公立医院改革的进展和成效。除了17个联系的试点城市,卫生部今年在全国三百多个县级医院开展以取消以药补医为核心的县级医院的综合改革,在卫生部的工作要点里,在2012年的卫生工作会议上,对此都有详细的安排。最近国务院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也将很快出台,届时我们将组织对这个文件的具体措施进行进一步的解读。
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对于乡村医生的补偿有三个渠道:
第一个渠道是执行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后的补助,这个补助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来实现。
第二个补助是对开展基本医疗服务的补助,这个补助是通过新农合的支付和个人共同承担。
第三个补偿是实行了基本药物制度以后,零差率以后,药品加成没有了,通过政府给予专项的补助来保证乡村医生的收入不降低。
各地按照中央的要求,探索性地开展工作,产生了很多很好的经验。卫生部医改办有个统计,山东、陕西、山西、甘肃、青海、贵州、云南等省绝大部分都是按照国家规定的这三个渠道加强对乡村医生的补偿。另外还有一些地方有些好的做法,比如说青海,通过财政对于乡村医生有个统一的补助,每年人均八千元,同时对每个村卫生室还有个统一的补助,每年按照一千元对水电给予一定的补助。另外,还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或者中专学历以上的乡村医生,再给一千元的补助。江苏射阳县,在乡医的养老方面做了很多工作,让在职的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到龄退职的乡村医生,让他们享受当地的农村低保标准,在此基础上,每一年工龄再加六块钱。陕西全省乡村医生在参加新农保的基础上,按照工龄,每年加四块钱给予补助,通过这种方法提高乡村医生的收入,解决他们养老的后顾之忧。
下一条·医改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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