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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新医改路径明晰

2012-09-17 11:03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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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降至30%以下

    医保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75%左右

    非公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总量20%左右

    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

    工业百强和批发百强销售额分别占总额50%和85%以上

    21日,国务院印发了《“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今后医改工作提出了具体安排和实施意见。

    在全面总结前3年医改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新时期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实施方案》明确“十二五”期间要在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制、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3个方面取得重点突破。

    作为国家新医改持续推进的系列配套文件,实施方案还就今后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业内分析认为,《实施方案》主要是对医改5项重点工作的总结和再深化,在巩固扩大改革成果的同时,对仍然存在的困难进行下一步的攻坚部署,这也将全面促进医药产业的改革升级进程。

    三方面突破

    具体内容上,《实施方案》强调了全民医保体系重点由扩大范围转向提升质量。要在巩固扩大覆盖面的同时,提高保障水平,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还要加快城乡统筹,改革完善医保支付制度,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等。

    在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方面,要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绩效评价和考核机制;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鼓励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完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适当增加慢性病和儿童用药品种,并于2012年内调整公布,基本药物由省级人民政府统一增补;基药招标坚持安徽“双信封模式”,提出既要降低虚高的药价,也要避免低价恶性竞争,强调药品质量和安全性,探索部分品种的统一定价和定点生产。

    在公立医院改革上,要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县级医院为重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由局部试点转向全面推进。重点在于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推进补偿机制改革,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等。

    国务院医改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通过前3年5项重点在基层的改革,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的政策框架已经成形,通过增加投入和建新机制结合的办法来改善薄弱环节,建立了基层医疗机构运行的新机制,增强了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到“十二五”时期,改革的重心逐步从基层上移到公立医院,涉及到体制机制改革的问题更多更复杂。

    该负责人指出,全民医保是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基础,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是持续“强基层”的关键,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就是逐步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国药控股高级医药研究员干荣富则认为,《实施方案》肯定了在医保和基本药物制度方面取得的成绩,明确了公立医院改革面临的困难,国务院制定文件的目的是对各部位的工作进行统筹协调,以保证医改工作在下一阶段稳步推进。

    促产业升级

    《实施方案》还强调要推进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促进全产业的升级转型。具体包括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大品种最高指导价要综合主导企业成本、中标价和零售价来制定,并适时调整。

    鼓励医药产业的转型升级和集约化竞争。方案提出,推动医药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收购兼并和联合重组。

    到2015年,力争全国百强制药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销售额分别占行业总额的50%和85%以上,规范药品流通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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