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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麻醉医师眼中的宝山医院手术室失火事件

2012-09-07 10:23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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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由于时间匆忙,对此事件用了两条微博的篇幅谈了点自己的看法。显然,由于140字的限制,很多道理谈不透彻。现在得闲,就发个长微博往深里说说。主要目的不想过多言及是非对错,而是打算分析这血的教训能给以后的工作带来什么启迪。

    首先,根据我自己长达20多年的临床麻醉工作经验来看,我个人觉得,如果处置适当,这次宝山医院葬身火灾事故(当然,不是直接被烧死的)的病人或许还有得救。

    话说到这里,可能很多麻醉同行会骂我胳膊外拐,为自己人添麻烦了。不过,我希望大家还是先沉住气,等我把话说完,觉得我是胡言乱语,再骂不迟。

    言归正传。我说病人也许还能获救的前提是:在得知失火信息时,主刀医师和麻醉师当机立断,马上对火灾危害的大小做出瞬时判断。如果知道发现火情的巡回护士已无法迅速灭火,主刀医师和麻醉师应立即决定停止手术,转移病人。具体措施是:可以将伤口快速简单加压包扎止血(当时刚截肢完毕,血管和残肢组织出血可用血管钳夹住,残肢用橡皮胶带绑扎,防止大出血现象发生),手术床和麻醉呼吸机无法搬动,可用手术室接送病人的推床搬动病人,用简易呼吸囊手控维持病人呼吸替代麻醉呼吸机(这些设备都是手术室麻醉科的常备设备),护送病人出逃。如果决策果断,六名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洗手、巡回护士配合迅速默契,此过程十分钟应该可以完成。

    看到这里,大家可以明白了,宝山医院院方解释的手术床无法搬动,病人出血和全麻病人无自主呼吸无法搬动,导致医护人员在撒离时无法带走病人出逃的借口,实际上是站不住脚的。

    (再说点题外话,写到这里,可能全国的同行已难抑胸中怒火,特别是宝山医院院方领导,已把我骂个半死了吧。还是那句话:稍安勿燥,容我慢慢说完再骂,好吗?)

    今天和科室部分同事聊到这个话题,大家对这种撤离方式基本持认同态度。

    也许,会有人说,既然你们医护人员都知道有这种好办法撤离疏散病人,为什么宝山医院的当事医护人员就想不到,也没这样做,把病人活活扔下致死了呢?这不是丧尽天良,医德败坏,草菅人命吗?

    下面,让我来凭着我自己对医院手术、麻醉工作的操作流程的熟识,试着还原一下事发现场的具体情况,来回答大家的困惑。

    首先,我需要对我前面所说的这种安全撤离方式,做一个非常重要的补充说明,这就是:实际上,这种撤离方式,是非常不安全,极度危险的。我前面说它是一种“安全”,可选择,可能挽救病人生命的撒离方式,是相对病人已经死亡这种后果而言的。换句话说:不撤离病人,绝对死亡(事实也证明了这点);撤离病人,非常不安全,风险极大,但挽救病人还有一线希望。

    那么,撤离病人的风险有哪些呢?风险在于:

    1.这样匆忙简单包扎手术伤口并离开手术室无菌环境,病人伤口绝对严重感染,给愈后带来极大麻烦。而且,对于这样一位伤重到需要截肢的重危病人而言,这种严重感染本身也有可能是致命的。

    2.用血管钳和橡皮胶带临时止血,在搬动转移的过程中,根本不能保证血管钳和橡皮胶带不松脱,一旦松脱出血,特别是动脉血管的止血钳松脱,动脉血管会挛缩进肌肉组织中不易重新拖出钳夹止血(在正常截肢手术时出现这种情况也是很麻烦的,结扎动脉血管是截肢手术最关键最危险的步骤,手术医生处理到这一步时都是打醒十二分精神小心翼翼的),在搬动转移过程中出现这种情况,病人会大出血不止,多半无救。

    3.病人当时处于全麻状态下,自主呼吸已被麻醉肌松药人为停止,呼吸全靠麻醉呼吸机进行机器控制。即使马上停药,病人自主呼吸完全恢复正常也要30分钟左右时间。这其间,用简易呼吸囊人工手控操作维持病人呼吸,短时间是可行的,在静息状态下也少有风险,但在搬动和转移过程中,保证通气的气管导管却无法完全保证不脱出,一旦脱出,在这个匆忙搬动转移途中(而且停电了),根本没条件重新插管,既使改用面罩加压给氧支持呼吸,功效大打折扣,病人生死又处于命悬一线之境。

    看到这里,大家终于明白了:在将病人撤与不撤之间,宝山医院的当事医护人员,面临的是一个多么艰难的两难抉择。

    实际上,我可以完全肯定的说,我前面提到的撤离方式,他们完全应该想到了的,这是手术室工作人员的起码常识。

    只是,在考虑病人撤与不撤之间,面临如此巨大压力,又需要瞬时做出判断选择的时候,他们选择了中国医生最常规的操作方式:

    让巡回护士一边灭火,一边报警,当然,这报警不光是报火警119,还包括向值班院领导汇报。一般来说,值班院领导平时处理个鸡毛蒜皮的小事,还能当场拍板,对这种突发重大事故,是不敢自己拿主意定夺的,得一边赶往现场,一边向不在医院的院长汇报。院长也从没遇到过这种事,除了高喊灭火以外,估计也说不出个靠谱的决定。于是,时间就在这种中国式的请示汇报中流失,同时,流失的还有及时撤出病人的机会。等到浓烟滚滚,整个楼层又停电,将坚守在手术台上还幻想火会被扑灭的两名手术医生也呛得不行,只能狼狈逃窜的时候,病人的最终命运也就这样注定了。

    有人会说,你又不在事故现场,怎么可以把经过说得这样绘声绘色,有如亲见?我的回答是:在全中国的医院,处理突发事件,都是这个流程。我从医20多年,见得太多(但手术室火灾确实从没亲眼见过),所以,对这种套路,我完全可以想象得到。虽然具体细节会有一定出入。

    好了,对事故情形的猜想分析就到此为止。最后,我想说说该从这血的教训中总结什么样的经验。

    平心而论,在中国的医院,对消防安全的重视还是明确的。从来都是放在与医疗安全平级的位置。这也是医院虽然是重点消防管制单位,但火灾事故并不多发的原因。

    从宝山医院手术室火灾事故的发生可以看到,平时光是强调以预防为主,远远不能应付突发火灾事故。还要防备万一酿成了火灾,医护人员如何组织撤离疏散病人并自救。这一点,普通病房的处置方式要简单一些,医护人员可以在病人陪护家属协助下携带病人从消防通道逃生,抬不走,背抱都可以搬走病人。但是,对于象正在手术,不能仅靠背抱就能带走的病人,这种特殊情况如何处理,医院的各种规章制度上并没有明确规定,连教科书都没提及。原因也不难理解,这是绝对小概率事件。据我所知,宝山医院这种手术室火灾酿成病人死于手术台上的情形,应是国内首例吧。

    如果过去在全国的医院的消防管理规章制度中,就有专门针对手术室火灾的规定:只要发现明火,在多少时间内无法扑灭,不管手术情况如何,都一律组织病人撤离。可能,宝山医院的死者还有一线希望。

    但是,面对撤离的同样巨大风险,谁又敢下这样的硬性规定呢?特别是,你还要面临这种危机:你甘冒风险撤离了病人岀来,火灾却马上扑灭了,而病人却在撤离时出了危险……

    所以,在讨论宝山医院事故时,大家最好做下换位思考:如果你是宝山医院的当事医生,面对如此艰难的两难抉择,你该怎么做?你会比他们做得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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