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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六口带人闹医院打医生被判刑

2012-09-07 09:43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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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对院方的治疗措施不满,患者家属殴打医生甚至带人以“乞灵”为名到青岛市立医院东部分院的门诊大楼前滋事,打伤多名医院工作人员和保安。年初发生在东部市立医院的“医闹”事件15日在青岛市南法院宣布一审判决,6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获刑1年6个月至6个月。据悉,这是岛城因“医闹”获刑的第一案。

    事件回放>>

    家属带人医院烧纸、打人

    去年12月31日下午,即墨患者董某因严重哮喘从即墨中医院转至青岛市立医院东部分院急诊抢救。晚上10时30分许,患者家属董某一行因对院方治疗措施不满,向当班的副主任医师刘大夫质问,继而对医生刘某进行殴打,并挟持刘某在门诊病房前走廊内不许其离开。110处置民警见董某家属情绪异常激动、仍架住刘某胳膊不放,进行了耐心劝解并严厉告诫,后将刘某解救并立即送往诊室治疗。2011年1月1日,患者董某家属自行将患者带离医院,患者回家后死亡。

    2011年1月4日,患者家属董某一行30余人以“乞灵”为名再次到市立医院东部分院门诊大楼前滋事,举起“还我亲爹,还我公道”的白布横幅,并在医院烧纸。医院工作人员和保安前来阻止时,被董某一行打伤,严重的伤者还住进了重症监护室。董某等4人被警方抓获,患者的儿子和女婿到公安机关投案。

    案犯表态>>

    服从判决,服完刑后再讨说法

    15日上午10时,被告人董某和同案的5人一起被带入法庭时,旁听席上的几位家属顿时泣不成声。法院认为,被告人董某等6人到医院打人、滋事,构成寻衅滋事罪,但因认罪态度较好,主动提出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可酌情从轻处罚,分别对6人判处1年6个月、1年、8个月和6个月缓刑1年的有期徒刑。虽然出庭家属情绪激动,但6名被告人均表示服从一审判决,做出不上诉的决定。

    获刑1年6个月的被告人董某告诉记者,自己对纠集30余人到医院滋事的事情认罪,并表示后悔。“闹事是我不对,确实不该打工作人员。”但是,提到医生的治疗措施时,董某依然坚持医生要为父亲去世负责任的说法,并表示服刑结束后或许会继续追究医生和医院的责任。

    法官说法>>

    “医闹”处罚将会更严格

    “医闹上法庭还是第一次。”本案主审法官王新华介绍,6名被告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宣判依据是根据2011年最新的刑法修正案作出的判决。王新华补充说,每年有二三十起医疗纠纷要诉诸公堂,而根据最新刑法,若被告人连续闹事3次以上,将会处以5年到10年的刑期。“对医闹的司法处罚将会越来越规范化。”王新华说。

    产生医疗纠纷后,为什么很多家属选择“医闹”呢?一位常年处理医疗纠纷的律师介绍,医药费用高,治疗情况不透明是重要原因。“小病花上百元,住院就基本上过万。如果治不好患者家属会觉得钱花冤枉了。”该律师告诉记者,病人做什么检查、怎样接受治疗都由医生做主,患者和家属难免会对治疗方案提出质疑。不冷静的家属就会闹事。

    今年的青岛市卫生工作会议确定了司法、公安、保险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的工作思路。全青岛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设医疗纠纷投诉受理专用办公室,今年内将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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