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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召开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南片工作交流会

2012-09-06 09:31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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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掌握包括省级试点地区在内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的工作进展,深入交流做法和经验,加强对地方改革工作的指导,逐步形成向全国推广的公立医院改革基本路子,卫生部于2011年11月15日在上海召开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南片工作交流会。卫生部副部长、国务院医改办副主任马晓伟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沈晓明到会并致辞。

    马晓伟指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启动近两年来,试点工作深入推进,改革路径逐渐明晰,改革信心不断坚定。试点城市的体制机制创新取得了重要突破;全国面上便民惠民措施的推进,在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同时,进一步触动体制机制改革;以北京、上海为代表的一线城市和大型公立医院的综合改革,为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公立医院的主要问题探索了道路。总体来看,试点地区医疗资源总量得到扩充,布局得以优化;卫生系统身先士卒,便民惠民措施取得实效; 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重大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同时,有利于改革推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正在形成,政策设计的科学性和系统性不断提高,为改革的深化奠定了基础。随着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向纵深推进,必须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出台配套政策;中央和地方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马晓伟强调,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和地方特色,因地制宜选择实施路径推进改革。同时要在关键政策上敢于突破,大胆探索,锐意创新。一是完善服务体系,优化资源配置,使人民群众看得上病。要完善政府对医疗服务体系的规划调控机制,优化医疗资源宏观配置,核心是“做好一个规划、抓住两个龙头、建立一个机制”,即做好公立医院设置与发展规划、以区域医学中心和县级医院为龙头带动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发展、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要扩充优质医疗资源的总供给,提升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全科医生制度。二是完善补偿机制,合理控制费用,使人民群众看得起病。要全面落实对公立医院的各项补偿政策,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同时,多管齐下控制医药费用过快上涨。三是创新体制机制,使人民群众看得好病。要加强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治理,关键环节是“明确一个主体,选好一个人,理顺一种关系,建立一个机制”,即明确办医主体、完善院长选任机制、合理划分办医主体与公立医院之间的权责、建立对公立医院的激励约束机制;要加强卫生行政部门的全行业监管职能,充分发挥医院评审评价工作对促进医院提升质量、保证安全、提高绩效等的重要作用;要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要通过外部体制机制的完善,促进公立医院实现“三个转变”,即在发展方式上,从规模扩张型转向质量效益型;在管理模式上,从粗放的行政化管理转向精细的信息化管理;在投资方向上,医院支出要从投资医院发展建设转向扩大分配、提高医务人员收入水平。同时实现提高效率、提高质量、提高待遇的“三个提高”。四是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为突破口,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要完善支付制度、加强能力建设,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机制,切实控制患者县外转出率,真正实现“大病不出县”。

    马晓伟强调,公立医院改革经过两年的试点探索,目前正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必须准确把握形势、抓住机遇扎实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向纵深推进。一是要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个试点城市应当对照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要求狠抓进度,确保改革进程。特别是对政府投入等问题,政策上已经明确,关键就在落实。二是要注重对试点经验的总结推广,形成公立医院改革的基本路子。从卫生部的角度,将从两个方面开展总结评估。一方面,卫生部已经建立了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公立医院重大改革任务协作组,要充分发挥试点城市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梳理改革做法,总结试点经验,完善政策框架。另一方面,委托专家在理论研究和实际调研的基础上,对试点工作总结评估并对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提出政策建议。两个渠道平行开展,相向而行。三是要研究“十二五”期间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相关问题。紧紧围绕“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一医改目标,健全服务体系,提高保障水平,促进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的有效衔接,切实坚持公益性,充分调动积极性。在“十二五”期间,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各尽其职,政府做好筹资和规划,卫生落实好监管和项目组织,医院做好改革与服务。

    来自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卫生厅局的负责同志、医管(医政)处处长,上述省份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和省级试点地区人民政府的负责同志、卫生局局长,国务院医改办、中央编办等部门相关同志,卫生部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共18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期间,江苏省镇江市、安徽省芜湖市、湖南省株洲市、广东省深圳市,上海市卫生局、湖北省卫生厅、浙江省卫生厅福建省卫生厅河南省卫生厅,海南省三亚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重庆市江北区、四川省南充市分别代表南片区国家联系试点城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级试点地区交流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为全面掌握包括省级试点地区在内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的工作进展,深入交流做法和经验,加强对地方改革工作的指导,逐步形成向全国推广的公立医院改革基本路子,卫生部于2011年11月15日在上海召开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南片工作交流会。卫生部副部长、国务院医改办副主任马晓伟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沈晓明到会并致辞。

    马晓伟指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启动近两年来,试点工作深入推进,改革路径逐渐明晰,改革信心不断坚定。试点城市的体制机制创新取得了重要突破;全国面上便民惠民措施的推进,在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同时,进一步触动体制机制改革;以北京、上海为代表的一线城市和大型公立医院的综合改革,为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公立医院的主要问题探索了道路。总体来看,试点地区医疗资源总量得到扩充,布局得以优化;卫生系统身先士卒,便民惠民措施取得实效; 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重大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同时,有利于改革推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正在形成,政策设计的科学性和系统性不断提高,为改革的深化奠定了基础。随着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向纵深推进,必须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出台配套政策;中央和地方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马晓伟强调,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和地方特色,因地制宜选择实施路径推进改革。同时要在关键政策上敢于突破,大胆探索,锐意创新。一是完善服务体系,优化资源配置,使人民群众看得上病。要完善政府对医疗服务体系的规划调控机制,优化医疗资源宏观配置,核心是“做好一个规划、抓住两个龙头、建立一个机制”,即做好公立医院设置与发展规划、以区域医学中心和县级医院为龙头带动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发展、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要扩充优质医疗资源的总供给,提升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全科医生制度。二是完善补偿机制,合理控制费用,使人民群众看得起病。要全面落实对公立医院的各项补偿政策,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同时,多管齐下控制医药费用过快上涨。三是创新体制机制,使人民群众看得好病。要加强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治理,关键环节是“明确一个主体,选好一个人,理顺一种关系,建立一个机制”,即明确办医主体、完善院长选任机制、合理划分办医主体与公立医院之间的权责、建立对公立医院的激励约束机制;要加强卫生行政部门的全行业监管职能,充分发挥医院评审评价工作对促进医院提升质量、保证安全、提高绩效等的重要作用;要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要通过外部体制机制的完善,促进公立医院实现“三个转变”,即在发展方式上,从规模扩张型转向质量效益型;在管理模式上,从粗放的行政化管理转向精细的信息化管理;在投资方向上,医院支出要从投资医院发展建设转向扩大分配、提高医务人员收入水平。同时实现提高效率、提高质量、提高待遇的“三个提高”。四是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为突破口,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要完善支付制度、加强能力建设,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机制,切实控制患者县外转出率,真正实现“大病不出县”。

    马晓伟强调,公立医院改革经过两年的试点探索,目前正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必须准确把握形势、抓住机遇扎实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向纵深推进。一是要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个试点城市应当对照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要求狠抓进度,确保改革进程。特别是对政府投入等问题,政策上已经明确,关键就在落实。二是要注重对试点经验的总结推广,形成公立医院改革的基本路子。从卫生部的角度,将从两个方面开展总结评估。一方面,卫生部已经建立了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公立医院重大改革任务协作组,要充分发挥试点城市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梳理改革做法,总结试点经验,完善政策框架。另一方面,委托专家在理论研究和实际调研的基础上,对试点工作总结评估并对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提出政策建议。两个渠道平行开展,相向而行。三是要研究“十二五”期间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相关问题。紧紧围绕“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一医改目标,健全服务体系,提高保障水平,促进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的有效衔接,切实坚持公益性,充分调动积极性。在“十二五”期间,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各尽其职,政府做好筹资和规划,卫生落实好监管和项目组织,医院做好改革与服务。

    来自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卫生厅局的负责同志、医管(医政)处处长,上述省份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和省级试点地区人民政府的负责同志、卫生局局长,国务院医改办、中央编办等部门相关同志,卫生部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共18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期间,江苏省镇江市、安徽省芜湖市、湖南省株洲市、广东省深圳市,上海市卫生局、湖北省卫生厅、浙江省卫生厅、福建省卫生厅、河南省卫生厅,海南省三亚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重庆市江北区、四川省南充市分别代表南片区国家联系试点城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级试点地区交流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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