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方案
APP下载
医学教育网APP下载

APP二维码

手机网
医学教育网公卫助理医师手机网栏目

手机网二维码

搜索|
您的位置: 医学教育网 >  >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 >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领取 > 正文
RSS | 地图 | 最新

公卫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注册的相关问题

2012-09-03 11:06 医学教育网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取得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医`学教育网整理。

距笔试考试还有

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入口正式开通!
立即查询
考试辅导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