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化系统反应:较常见的有腹泻、腹胀、口苦、口干、转氨酶轻度升高等,偶有严重肝炎、肝坏死、肝脂肪性变等。突然停药,可引起慢性消化性溃疡穿孔,估计为停用后反跳的高酸度所致。故完成治疗后尚需继续服药(每晚400mg)3个月。急性胰腺炎病人、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
2.泌尿系统反应:近年来有不少关于该品引起急性间质性肾炎、导致肾功能衰竭的报道。但此种毒性反应是可逆的,停药后肾功能一般均可恢复正常。为避免肾毒性,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肾功能。
3.造血系统反应:该品对骨髓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少数病人可发生可逆性中等程度的粒细胞减少,也有出现血小板减少以及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的,其发生率为用药者的0.02%。尚有报道该品可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象。
4.中枢神经系统反应:该品可通过血脑屏障,具有一定的神经毒性,较常见的有头晕、头痛、疲乏、嗜睡等症状。少数病人可出现不安、感觉迟钝、语言含糊不清、出汗、局部抽搐或癫痫样发作,以及幻觉、妄想等症状。
5.心血管系统反应:可有心动过缓、面部潮红等。静脉注射时偶有血压骤降、房性早搏、心跳呼吸骤停。
6.对内分泌和皮肤的影响:由于具有抗雄性激素作用,用药剂量较大(每日在1.6g以上)时可引起男性乳房发育、女性溢乳、性欲减退、阳痿、精子计数减少等,停药后即可消失。可抑制皮脂分泌,诱发剥脱性皮炎、皮肤干燥、皮脂缺乏性皮炎、脱发、口腔溃疡等。皮疹、巨型荨麻疹、药热等也时有发生。
7.氢氧化铝、氧化镁或甲氧氯普胺(胃复安)与该品同时服用,可使该品的血药浓度降低。
8.由于硫糖铝需经胃酸水解后才能发挥作用,而该品是抑制胃酸分泌,二者合用可能使硫糖铝疗效降低。
9.与苯二氮卓类安定药(安定、硝基安定、氟硝安定、利眠宁)合用,可能增加安定等的血药浓度,加重镇静及其它中枢神经抑制症状,并可发展为呼吸及循环衰竭。必须合用时,可改用羟基安定或氯羟安定,后二者的消除不受该品影响。
10.病人同时服用地高辛和奎尼丁时,不宜再并用该品。因为该品可抑制奎尼丁代谢,而后者可将地高辛从其结合部位置换出来,结果使奎尼丁和地高辛的血药浓度均升高。此时应对血药浓度进行监测。
11.该品可延缓咖啡因的代谢,故与其合用时,能加强后者的作用,并易出现毒性反应。胃溃疡病人本来忌用咖啡因,服用该品时更应禁用咖啡因及含咖啡因的饮料。
12.与华法林类抗凝剂并用,可使后者自体内排出率下降,而导致有出血倾向。
13.由于该品使胃液pH升高,与四环素合用时,可使四环素的溶解速率降低,吸收减少,作用减弱(但该品的酶抑制作用却可能增加四环素的血药浓度);若与乙酰水杨酸合用,则出现相反的结果,可使乙酰水杨酸作用增强。
14.与酮康唑合用可干扰后者的吸收,降低其抗真菌活性,但同服一些酸性饮料可避免上述变化。
15.该品与卡托普利合用,有可能引起精神病症状。
16.由于该品有与氨基糖甙类相似的肌神经阻断作用,这种作用不被新斯的明所对抗,只能被氯化钙所对抗。因此,与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合用时,可能会导致呼吸抑制或呼吸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