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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报考妇产科主治医师的情况

2012-05-15 10:22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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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练>热点关注 考试大纲> 考试相关政策解读>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妇产科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局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局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妇产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

(1)伪造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

(2)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3)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卫生资格考试公众号

距2024妇产科主治医师考试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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