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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临床病程分为四期
1.初期:起病后1~3天。起病急,高热不退,伴头痛、倦怠、恶心、呕吐,可有精神萎靡或嗜睡。
2.极期:病程第4~10天,上述症状加重。
(1)高热:体温高达40℃以上,持续4~10天,严重者可达3周。
(2)意识障碍:程度不等,可有嗜睡、谵妄、昏迷等,可发生于第1~2天,多发生于第3~8天,可持续一周左右,重者可长达4周以上。
(3)惊厥或抽搐:多见于病程第2~5天;可先有局部抽搐,继之为肢体阵挛性抽搐,甚至全身抽搐,均伴有意识障碍。严重者可导致发绀、脑缺氧和脑水肿,深昏迷,甚至呼吸暂停。
(4)呼吸衰竭:多见于重症患者,主要为中枢性呼吸衰竭,表现为呼吸节律不规则,最后呼吸停止。脊髓病变导致呼吸肌瘫痪,可发生周围性呼吸衰竭,除呼吸异常外,出现脑疝,表现为意识障碍加重、瞳孔散大,对光放射消失,呼吸微弱不规则、脉缓,随之呼吸心跳停止。
(5)其他神经系统表现:多在病程10日内出现,开始浅放射减弱或消失,腱反射先亢进后消失。出现病理性锥体征如巴氏征阳性、脑膜刺激征,大小便失禁或潴留,并可出现肌张力增高及肢体强直性瘫痪。
(6)循环衰竭:少见,常与呼吸衰竭同时出现。血压下降、脉搏细数、休克和消化道出血。
3.恢复期:体温逐渐下降,精神神经症状逐日好转,多于2周左右逐渐恢复。严重病例的神志障碍、痴呆、失语、吞咽困难、瘫痪或精神失常等症状恢复较慢。
4.后遗症期:上述精神神经症状6个月仍未恢复则称为后遗症,发生率约5%~20%,表现为失语、肢体瘫痪、意识障碍、痴呆等,经治疗可有不同程度的恢复。有的持续终生。
(二)临床类型
按病情轻重如发热、精神神经症状、呼吸衰竭情况分以下类型。
1.轻型:体温38~39℃,神志清楚,无抽搐,病程5~7天;易误、漏诊。
2.普通型:最常见。体温39~40℃,嗜睡或浅昏迷,偶有抽搐或病理反射,病程约7~10天,预后良好。
3.重型:体温40℃以上,昏迷、反复或持续性抽搐,浅反射消失,病理反射阳性,有神经系统的定位症状和体征,可有肢体瘫痪或呼吸衰竭,病程多在2周以上。部分病人留有后遗症。
4.极重型:又称暴发型。起病急骤,进展迅速,体温1~2天内可升至40℃以上,反复或持续性强烈抽搐。深度昏迷,迅速出现脑疝及中枢性呼吸衰竭,多在极期死亡,幸存者常留有严重后遗症。
(三)并发症
发生率约10%,常见继发感染,可有肺炎、肺不张、泌尿系感染、褥疮、败血症等;因应激性溃疡引起的上消化道出血。
性抽搐,浅反射消失,病理反射阳性,有神经系统的定位症状和体征,可有肢体瘫痪或呼吸衰竭,病程多在2周以上。部分病人留有后遗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