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继委发[2006]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有关单位:
“十五”期间,全国卫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指导下,积极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完成了《继续医学教育“十五”计划》的各项指标,为我国卫生技术队伍的建设和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作出了突出的贡献。经各省市自评、专家组复评,有关专家评选,社会公示,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授予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等8个单位“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工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