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黑龙江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意见》和《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推动我市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由市医学会各专科委员会按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内容,分3期举办了有针对性、超前性和实用性的全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使广大医务人员有了获取Ⅱ类学分的机会。
为加强对我市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 2008年6月24日市卫生局召开了鹤岗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会议,成立了鹤岗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绥、萝两县及各区卫生局、鹤矿集团总医院、市人民医院、局直各医疗单位的有关领导及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传达了《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鹤岗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管理办法》。市卫生局局长姜道远在会上强调要树立“全员教育,终生教育”理念,不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素质,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和技术支撑,并就全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提出了五点具体意见: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造继续医学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是改革创新,完善制度,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的规范管理。
三是把握原则,注重实效,继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四是加快步伐,认真实施,推进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
五是增加投入,建立机制,为继续医学教育提供保障。
1、凡本网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医学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mededit@cdeledu.com
电话:010-8231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