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局及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厅直医疗卫生单位,有关高校附属医院,有关学(协)会:
2009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新报项目、备案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从2008年9月1日至11月2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过时不予受理。
二、申报2009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
三、各市州医疗卫生机构申报的项目要填写《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经市州卫生局或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盖章后上报,厅直医疗卫生机构、学(协)会直接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申报,吉林大学所属各医院申报的项目,要经吉林大学医务处审核盖章后统一上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报。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各申报单位职能部门和各市州卫生局,要认真组织,积极申报,并对申报项目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核把关,保证项目的质量。申报单位拟举办多个项目,须填写《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一览表》,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时,须按统一规范填写《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签到簿,项目结束后两周内上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
四、2008年已批准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如在2009年继续举办,在申报时只需填写《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在报送文字材料时应同教材(讲义)、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通知、日程、名册、试题、总结一起报送。当年没有举办的项目视为自动取消,第二年举办应重新申报。
五、新申报2009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评审费每项为100元,备案项目为4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0元。请各市州卫生局、各有关单位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及评审费一并寄(送)至吉林省医学会秘书处。如评审费未到,视为自动放弃申报项目。附件可自行复印。此通知及各种附件可在吉林卫生信息港吉林省卫生厅科教处网页下载。
六、联系方式:
吉林省医学会秘书处(长春市建政路971号)130061
联系人:丛越立
E-mail:jijiao2006@126.com
电话:(0431)88929294或(0431)88966360-8304
开户行:工行人办
户名:吉林省医学会秘书处
帐号:4200220309200037115(请注明继教项目评审费)
二OO八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