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考试辅导
办理依据: | 《江西省卫生厅、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和学分标准的通知》 |
申请对象: | 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
主办单位: | 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
申请条件: | 1、经单位审核同意的申请表; 2、完成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连续五年); 3、参加省人事厅组织的公共科目培训,通过考试; 4、完成继续医学教育阶段性培训,通过考试。 |
申请内容: | 提供以下材料: 1、《继续医学教育证》; 2、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合格材料(连续五年); 3、省人事厅组织的公共科目培训合格证; 4、继续医学教育阶段性培训合格材料。 |
办理程序: | 1.由单位向省继教办提交申请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 2. 省继教办对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人员进行审核; 3.报省继教委审批同意; 4.办理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 |
办理时限: | 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办证申请后,在15日内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