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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关于做好2005年全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年度审核换证工作的通知

2005-12-07 18:20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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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属单位:

  按照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的有关规定,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实行年度审核制度,经审核达到规定要求者,将换发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书。继续医学教育审核结果直接与卫生技术人员的职称聘任、年度考核、工资晋升以及执业注册、再注册相挂钩。为做好今年继续教育的年审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验范围:我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高、中、初(助理)级卫生技术人员。

  二、学分汇总时限:2005年1月至12月

  三、审验内容:审核卫生技术人员年内参加继续医学教育获得学分情况,须提交以下材料:

  1、辽宁省继续医学教育登记手册;

  2、一、二类学分证书原件;

  3、进修证明原件;

  4、年度内参加学历教育者,须提供入学通知书或录取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

  5、2005年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花名册和汇总表

  四、审验程序:

  1、各医疗卫生单位初审: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资料的收集、审查、统计、汇总,并按照《辽宁省继续医学教育登记手册》中的内容分别登记、分类统计,填写年度审核表,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县(市)区、市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终审:按属地化分级管理原则,市继教办负责市直属单位的年审工作。各县(市)区负责本辖区注册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年度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于2006年2月底前上报市继教办。

  五、换发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合格证书:经县(市)区、市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终审达到规定学分要求的,由市继教办统一办理年度合格证书,办理合格证工作于2006年一季度前完成。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年度审核工作是一项具体、繁杂的工作,关系到卫生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希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按通知要求做好2005年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审查、汇总、填报、送审等工作。

二00五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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