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卫函[2003]166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企事业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实施我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教育系统化、设施现代化的发展目标,不断提高我市继续医学教育的整体水平,市卫生局对申报鞍山市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的32所医疗卫生单位进行评估和验审后决定,市中心医院等12所医疗卫生单位为我市首批继续医学教育基地。
建立继续医学教育基地是我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实施规划发展的重要步骤。希望继续医学教育基地所在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地的建设,科学地制定并实施继续医学教育的项目计划;认真贯彻执行市卫生局[2003]13号文件要求,不断提高基地建设的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全面完成全市继续医学教育年度工作任务,把我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推新的台阶。
附:鞍山市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名单
鞍山市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名单
鞍山市中心医院
鞍山市第三医院
鞍山市中医院
鞍山市汤岗子医院
鞍山市卫生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鞍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鞍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鞍钢铁东医院
鞍钢铁西医院
海城市中心医院
台安县恩良医院
岫岩县人民医院
1、凡本网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医学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mededit@cdeledu.com
电话:010-8231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