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卫生单位,有关学术团体:
为认真做好我市2010年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二、项目申报的基本条件:
(一)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必须符合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内容、形式、时间、学分、考核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有与项目有关的相应工作基础、必备的教学条件和场所、专门的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机构和人员;
(三)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对项目内容有一定的研究成果或专长,授课人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项目的对象如为初级卫生技术人员,授课人可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其中有1-2名为有一定影响的专家或技术骨干。
三、申报项目内容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本学科市内领先的技术和方法;
(二)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
(三)市级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四)省内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
(五)填补本市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六)中医药经典著作学术思想研究新进展的推广。
四、2010年度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医学(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皮肤科、传染病科和精神病科、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及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中医药学。
五、申报对象: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学术团体。
六、各县(区)卫生局、有关学术团体、市直卫生单位须对本地、本单位申报的2010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材料(《池州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请到池州市卫生局网站公告栏下载)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后报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一式二份(设在市卫生局科教科,联系人:刘隆盛,联系电话:2088297)。
七、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凡申报表字迹潦草、填写项目不完整的亦不予受理。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
抄报:省卫生厅科教处
抄送:市人事考试中心,省计生学校附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