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焦煤集团中央医院,解放军91中心医院:
根据焦作市人事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09年全市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年度审验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验对象: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审验周期:凡2009年晋升技术职称人员的审核按《关于开展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年度审验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审验年限为2005年-2009年;不晋升技术职称的人员审验2009年年度(即2008年9月-2009年8月)。
三、审验程序:
1、各单位对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有效资料及证件进行初步审核认定,并逐一登记在《焦作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审验登记证书》上,并将有效资料和证件存入继续医学教育个人档案。
2、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及企管会按规定时间,携带本单位审验对象的有效证件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登记证书》,按规定时间进行集中进行年度审验。
3、凡参加2009年晋升职称的人员,经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进行学分认定后,报市人事局审验。
4、请各单位按规定积极安排好审验工作,按规定时间进行审验,逾期不再办理。
四、审验地点:焦作市疾病控制中心四楼,焦作市医学会。(地点:世纪大道西段,焦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楼,联系人:杜保旗马俊芳联系电话:0391-88610180391-3569293)
五、时间安排:见附件2.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