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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及登记管理办法

2005-05-16 19:41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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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颁发的《河南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及登记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我市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

  一、学分分类

  (一)Ⅰ类学分

  1、由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批认可的项目。

  2、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公布的项目,及其授权单位组织以及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学术会议或培训班。

  3、卫生部部属院校,直属单位和中华总会举办,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专项备案的项目。

  4、在省级以上刊物和学术会议上发表或大会宣读的论文及综述。

  5、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和科技成果奖。

  (二)Ⅱ类学分

  1、经安阳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由安阳市医学会及其它同级学会举办,并向安阳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培训。

  3、县级卫生局和县以上(含县)医疗单位自行组织并经安阳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认可的学术报告会、专题讲座、学习班、技术比武或操作比赛等。

  4、经安阳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的其他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二、学分规定

  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获得的最低学分数不得低于25学分;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获得的最低学分数不得低于20学分,以上所获Ⅰ、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休产假者每年应完成学分12学分(不区别Ⅰ、Ⅱ类学分)。乡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最低学分数不得低于15学分(不区别Ⅰ、Ⅱ类学分)。具体分类要求如下:

  (一)医、技、药、防病、保健和卫生监督专业技术人员

  1、三级医院

  中级以上人员每年完成Ⅰ类学分10学分,并且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Ⅰ类学分10学分。

  2、市直医疗卫生机构(三级医院除外)

  中级以上人员每年完成Ⅰ类学分8学分,副高级以上人员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Ⅰ类学分8学分。

  3、县级医疗卫生机构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完成Ⅰ类学分6学分,副高级以上人员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Ⅰ类学分6学分。

  (二)护理人员

  1、市级医疗机构护师以上人员,每年完成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4—6学分,副高级以上人员五年内完成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Ⅰ类学分4—6学分。

  2、县级医疗机构护师以上护理人员,每年完成20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2—4学分,副高级以上人员五年内完成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Ⅰ类学分2—4学分。

  三、学分授予

  (一)Ⅰ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考核合格,每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

  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经考核合格,每6小时授予1学分,每次最多8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1学分。

  3、参加省医学会等一级学会举办的学术会议或培训班,每6小时授予1学分。

  4、参加国家级防病机构课题项目调查(全国营养、寄生虫等调查)下乡工作累计4个月者,授予6学分。

  5、专业学术会议大会宣读论文,按以下标准计算学分。

大会宣读论文 论文作者顺序
1 2 3
国际专业学术论文 8 6 4
国家级专业学术论文 6 5 3
行政区联合专业学术会议 5 3 2
省级专业学术会议 4 2 1

  交流论文按下一级会议宣读论文最低标准授予学分。

  6、在刊物上发表的论著或综述,按以下类别计算学分。

刊物类别 论文作者顺序
1 2 3
国外刊物 10 8 6
核心期刊 8 5 3
非核心期刊(ISSN、CN) 6 4 2

  涉及到有关疫情数字,不能正式发表而刊登在增刊或内部刊物上的论文,按第三类刊物授予学分。

  7、已批准的科研课题,在立项当年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

课题类别 课题组成人员
1 2 3 4 5 6 7
国家级课题 12 10 9 8 7 6 5
省、部级课题 10 8 7 6 5 4 3
市、厅级课题 8 6 5 4 3 2 1

  8、获得科技成果奖,在获得当年按以下标准计算学分。

成果奖类别 获奖等级 课题组成人员顺序
1 2 3 4 5 6 7
国家科技成果奖 一等 20 15 12 10 8 6 4
二等 16 12 10 8 6 4 3
三等 12 9 7 5 4 3 2
四等 10 8 6 4 3 2 1
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一等 12 9 7 6 5 4 3
二等 10 8 6 5 4 3 2
三等 8 6 5 4 3 2 1
市、厅级医学科技奖 一等 10 8 6 5 4 3 2
二等 8 6 5 4 3 2 1
三等 6 5 4 3 2 1  

  5、6、7、8项相同的内容按最高标准计算学分,不重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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