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委员会、市州医学会、有关团体会员单位:
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和省卫生厅关于申报200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为了做好2007年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200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申报新项目时间为2006年8月1日—9月30日;申报备案项目时间为2006年8月1日—2007年1月15日。今年对网上申报、评审、公布系统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请各级用户使用该系统时,注意参阅操作说明。
2、在实行网上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同时,各单位仍需报送文字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文字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申报的相关内容完全一致,如二者出现不符时以网上申报为准。申报新项目的文字申报材料要求有授课教师签字。
每年每位项目负责人所负责的新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能超过5项。
3、200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含备案项目),如拟在2007年继续举办,可申报备案。申报备案时除按相关要求报《200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外,在报送文字申报材料时应同教材、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总结、试题、日程表、名册一起申报。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费:申报新项目每项为100元,申报备案项目(含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备案项目和“十年百项”项目)每项为40元。各单位在申报项目的同时,将评审费汇至湖南省医学会。如评审费未到,视为放弃申报项目。请按以下要求汇款:
户名:湖南省医学会
账号:42100552408091001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沙军分区分理处
※汇款请注明系国家级继教项目评审费。
4、2007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请于2006年9月20日前报本会张丽珍同志,电话:0731-4822628,以便及时审查上报。过时恕无法补报。
注:可从http://www.hnma.org.cn网址进入申报系统。
附件: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doc
二OO六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