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阳新县、各城区卫生局,各医卫单位,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基地(点):
根据省卫生厅、省人事厅印发的《湖北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鄂卫发[2004]68号)和省人事厅印发的《湖北省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04年度继续医学教育证书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市继续医学教育有关文件精神,在黄石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完成规定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是年度考核、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2005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时,2004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是必备条件。
二、按照全行业和属地化管理原则,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科教科,电话6259314)负责黄石市区内医卫单位卫生技术人员证书验证工作。大冶市、阳新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医疗卫生单位验证工作,城市各区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区直医疗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验证工作。
三、2004年度验证工作从2005年10月15日起到11月15日止,各医卫单位应于9月30日前完成学分登记工作。在规定的验证期内,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将下到各单位验证,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各县市验证工作应于11月30日前完成,并向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上报《2004年度全市继续医学教育对象花名册》和《2004年度全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情况统计表》一份,各单位验证时也需提供上述二表所交的表格均需同时提供EXCEL电子文档。
四、2004年度卫生专业人员统一使用省人事厅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进行学分登记、验证,新证书统一到市人事局考培中心购买,已更换了新证书的,只需要重新编号。更换新证书的有关事宜可与市人事局考培中心201办公室联系,电话:6518542,联系人:邬老师。
五、学分登记、验证、新证换发程序:
9月30日前各单位完成新证换发(2005年晋升人员9月15日前)和人事部门规定的公共课培训登记工作(人事部门规定的公共课授Ⅱ类学分5分)。10月15日前各单位完成继续医学教育I、II类学分登记工作,11月30日前全市完成验证工作,进行工作总结。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将用通报的形式向各市、县、区卫生局、各医卫单位通报验证情况,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学分验证情况。
二○○五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