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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卫生局,卫生厅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2009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2009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均须由申报单位按填写说明填报《山西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打印一式二份,每份表格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各市医疗卫生机构、科研单位(含各市级学会)需经所在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申报。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申报表于办班前30个工作日报送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省卫生厅科教处内,地址:太原市东华门23号,邮政编码:030013)。
二、申报的项目要体现“四新”(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和“三性”(针对性、实用性、先进性)。项目教学对象要以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为主,本市及本单位申报的项目不得重复或类似。
三、授课教师原则上选用副高以上专业对口人员,不得全部依靠外请教师办班。
四、经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办班前一周将办班通知报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并领取学分卡;项目举办后一周内将日程安排、学员名单(需本人签名)、总结、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各一份,报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备案,逾期报送上述材料的单位不得再申报项目。
五、相关文件从山西省卫生厅网站科技教育专栏下载。
联系电话:0351-3580498
联系人:赵伟、李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