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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继委[2004]15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各医学教育辅导站:
为调动广大基层卫技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全面提高我市基层卫技人员的医疗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基层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先进集体与优秀学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学员为参加农村卫技人员中专学历教育、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等继续医学教育的学员;先进集体为承担相应教学任务或组织工作的教学辅导站和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
二、评选办法
先进集体由各区、县(市)卫生局根据评选条件(见附件1)自荐;优秀学员由各教学辅导站按参加学习学员2%的比例负责推荐,杭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审核、评定并予以表彰。
三、表彰与奖励
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表彰奖励经费从杭州市卫生培训中心基层卫技人员医学教育专项经费中支出。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先进集体与优秀学员的推荐工作,被推荐的学员与单位,应认真填写《杭州市基层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优秀学员申报表》(附件2)或《杭州市基层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3),并于2005年1月15日前报杭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杭州市基层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选进集体与优秀学员评选条件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