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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继医教〔2008〕5号
各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08年下半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粤继医教〔2008〕7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文件规定的条件。请认真填写《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用A4纸打印,一式6份),各单位科教管理部门应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申报新项目的文字材料必须有授课教师签字;每位项目负责人新申报的项目不能超过2项;每个项目授予学分最多不超过10分。
二、申报时间2008年下半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受理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5月26日,对于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和《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可直接在广东医药卫生信息网上下载。
四、项目申报受理等具体事务由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负责。(地址:罗湖区贝丽南路1号龙丽园首层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一楼咨询服务部。)
联系人:杨礼娜,
联系电话:25639344
二○○八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