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
为保证2010年我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硬件升级工作及注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0年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硬件升级工作
为提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效率,方便卫生技术人员登记学习,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关于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硬件升级的通知》(京卫科教字[2009]4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区现有接触式设备全部更新为感应式设备(包括POS机、联机读写器和IC卡)。具体安排如下:
1、ICME系统硬件设备更新工作由大兴区医学教育培训中心业务科负责。此项工作时间安排按注册时间安排同步进行。
2、硬件系统(POS机、联机读写器)更新,按各单位原有设备数量统一更新,所需费用由卫生局统一安排。设备暂不交回,2010年3月前统一上交。
3、个人IC卡更换方法:本单位将需要更新旧卡的人员信息按医生护士分开汇总,汇总表见附件1,打印一式两份盖上公章后,交到医学教育培训中心业务科,并注明是以旧换新,同时交纳每人30元的制卡费;如果没有旧卡的学员需要办理新版IC卡,在注明类别,贴上照片的同时,需交纳50元的制卡费(开具发票也需注明),所需费用单位自定。
4、更换注意事项:各单位汇总人员信息的电子版,发到xinbin@mail.haoyisheng.com中,便于日后汇总数据和制卡。
5、硬件设备升级更新期间,现有硬件系统和新更新的硬件系统并行使用。
二、关于2010年度继续医学教育注册工作安排
1、本系统卫生技术人员注册,需交纳继续教育培训费,统一按区卫生局补40元、单位40元、个人负担30元标准执行。
2、非卫生系统卫技人员及个体医注册,需交纳继续教育培训费每人每年110元,报销比例由单位自定。
3、注册具体时间安排:
单位 | 注册时间 |
一级医院 | 2010年1月11日---12日 |
二级医院 | 2010年1月 13日---14日 |
厂矿医院、医务室及个体医 | 2010年1月 15日---16日 |
4、请各单位主管继续教育的负责人或个人在注册时携带注册培训费及注册登记表(纸质一份和电子版存U盘),按时间安排到医学教育培训中心办理注册。
5、各单位注册登记表(见附件2)按要求用A4纸打印,请按医疗、护理、医技顺序填表(人员少的单位可在一张表内)。
6、各镇卫生院负责本辖区内的乡村医生注册工作,乡村医生注册登记表(见附件3)单独填写打印。
7、辖区内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2010年继续教育自管自学计划》,内容要体现“三性”“四新”的要求,并突出实践性教学内容,上交到继续教育办公室。
8、注册地点:大兴区医学教育培训中心三楼323室
联系电话:61215035
61213683——321或323
9、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责成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时完成注册任务。
附件1.更换IC卡人员汇总表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