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十一五规划》和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过程的管理,提高继续医学教育质量,特制定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督查方案。
一、目的
通过对每年获准的国家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实地督查,了解项目的授课内容、教师、教材、所授学分的实际执行情况及学员的需求反映等,促进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过程规范化,不断提高项目效益的目标。
二、成立督查小组
督查小组人员由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委员及办公室成员、部份区县卫生局及医院科教管理干部等组成。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组员若干名。
三、督查项目遴选
按每年公布的国家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数量的6%-10%比例遴选,遴选范围为当年所有获准的国家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四、督查方式:
实地考察,问卷调查,检查记录相结合方式。
五、督查步骤:
1.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向各有关单位进行项目督查的告知。
2.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制定项目活动督查安排表。
3.督查小组两人为一单元,按照督查安排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督查任务。
4.督查小组成员在项目举办现场,按要求收集有关材料(招生通知、日程安排表和教材),发放和收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满意度调查表》,填写《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记录表》和《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督查总结表》等工作。
5.督查后两周内,将有关材料及督查小结交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6.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汇总督查材料,作出督查总结报告。
六、现场督查流程:
1.督查人员与被督查项目举办单位联系,确认项目举办时间、地点。
2.督查人员从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领取以下材料:《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满意度调查表》、《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记录表》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督查总结表》。
3.督查人员现场收取招生通知、日程安排表和教材,按学员人数20%发放和收取,《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满意度调查表》。
4.督查人员填写《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记录表》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督查总结表》。
5.督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材料上报到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七、材料准备
(一)由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准备的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记录表
3.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满意度调查表
4.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督查总结表
5.项目举办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电子邮箱
(二)由项目举办单位准备的材料:
1.招生通知
2.日程安排表
3.教材
八、督查结果反馈和总结
(一)项目活动督查结果,经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向项目举办单位进行反馈,并作为项目下一年申报或备案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