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娄底市卫生局基本情况
娄底市现辖5个县(市、区),和1个经济开发区,93个乡镇(办),3275个行政村,土地总面积8117平方公里,总人口415万。2007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446.70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32.8亿元,财政支出53.98亿元,卫生事业投入8583.51万元,同比增长14.75%,总支出的1.59%,其中市本级2997.38万元,全市有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卫生机构146个,实有床位10325张,人员1291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0653人,村卫生室2948个。
市直卫生系统共有直属医疗卫生单位11个,其中正处级2个(市中心医院、市卫校),副处级4个(市卫监所、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科级5个(市中心血站、市中医院、市骨伤医院、市医疗仪器站、市药采中心),有在职人员1958人,离退休人员293人。
局机关有在职干部职工39人,其中处级干部13名:局党组成员7名,非党副局长1名,其它处级干部5人;内设科室9个;挂靠归口我局管理的有市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副处级)、市地方病防治办公室(正科级)、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正科级)等3个机构。
二、娄底市卫生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卫生政策法规,拟定区域卫生规划,统筹全市卫生资源配置;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依法监督管理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学生;依法管理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组织指导卫生改革;实施农村卫生、妇幼保健卫生、社区卫生、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卫生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抓好中医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城乡爱国卫生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卫生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娄底市卫生局成绩与荣誉
近5年来,在省卫生厅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市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2002年被卫生部等四部委联合授予全国地方病防治先进集体;
2002年被湖南省卫生厅授予消灭脊髓灰质炎工作先进集体;
2003年被湖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湖南省抗击非典先进集体;
2004年被湖南省卫生厅授予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全能优胜考点;
2004年被湖南省卫生厅授予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2004—2007连续4年被省卫生厅、市委市政府授予承办政府实事先进单位;
2004—2007连续4年被娄底市人民政府授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2004—2005连续两年被娄底市人民政府授予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2004—2005连续两年被娄底市人民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
2005年被湖南省卫生厅授予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组考优秀考点。
2005年被娄底市人民政府授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2005年娄底市被省卫生厅、红十字会授予无偿献血先进市(2001-2003年度);
2005年娄底市被卫生部、红十字总会等授予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
2006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娄底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责任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2006年被省卫生厅授予农村卫生管理工作一等奖,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实践技能组优秀考点;
2006年被市人大授予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目标管理优胜单位;
2007年娄底市被卫生部、红十字总会等授予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
2007年被省卫生厅授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优秀考点,执业医师医学综合笔试工作优秀考点;获全省卫生系统护士岗位技能竞赛团体三等奖;
2007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抗冰救灾先进集体,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红旗单位;
2007年被市政府授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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