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卫生局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处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办与其职能相对应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并协助有关处室做好卫生行政复议;
负责制订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的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研究城市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的改革;指导农村基层卫生组织的建设与管理。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妇幼卫生工作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开展严重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疾病的监测和防治;负责全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审批及人员资格认定;负责全市妇幼保健机构等级审批;医学教育网整理负责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审批;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业务,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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