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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卫生局

2009-08-23 14:32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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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源市卫生局简介如下:

  1 机构职能

  1.1 机构概况

  市卫生局是主管卫生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现有在职工作人员25人。局领导班子组成,局长:张新才,副局长:欧阳松华、叶伟青、马国雄,纪检组长:唐三英。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人事科、医政科、预防保健科、农村合作医疗科、卫生法制与监督科、中医与科教科、应急办公室。挂靠机构1个:市公民无偿献血办公室。直属医疗卫生机构7个: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卫生学校、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中心血站。

  局机关地址:河源市沿江路19号市政府大院1号楼

  办公室电话:0762-3341476 传真:0762-3339476

  局机关网址:http://hywsj.gdwst.gov.cn

  办公室E-mail:Hywsjbgs@21cn.com

  1.2 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工作分工

  张新才:局长,负责全面工作,兼管人事工作。

  欧阳松华: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医政、血液管理、干部保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双拥工作。

  叶伟青:副局长兼市疾控中心主任,分管疾病控制工作。

  马国雄:副局长,分管农村合作医疗、卫生监督执法、普法、预防保健、妇幼保健、基层卫生、应急办、“三防”工作。

  黄伟忠:局党组成员,市卫生学校校长,主持市卫校全面工作。

  唐三英:纪检组长,分管纪检、监察、审计、行业作风和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计生工作。

  凌日辉:副调研员,负责扶贫和工青妇工作。

  骆建雄:副调研员,负责中医与科教,协管安全生产工作。

  1.3 主要职责

  l.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卫生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本市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政策文件并组织实施;

  2.拟订区域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区合理配置卫生资源;

  3.拟订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含母婴保健)工作规划、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4.制定重大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

  5.研究医疗机构改革政策,拟订全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卫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规范服务行为;

  6.拟订全市医学科研和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重大医药卫生科研攻关,组织推广医学科研成果的普及应用;

  7.依法监督管理血站、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协调组织全市无偿献血;

  8.拟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市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组织实施卫生机构编制标准;

  9.依法监督管理全市传染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

  lO.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推动中医药现代化;

  11.组织调度全市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和自然灾害中的伤病员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

  12.组织医疗卫生方面的对外合作交流和卫生援外工作;

  13.负责干部保健工作;

  14.负责拟订全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制度,培训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业务人员,监督合作医疗专项资金的使用,推动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发展和科学管理;

  15.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卫生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1.4 内设机构及其职责

  1.4.1 办公室

  协调局领导组织综合性政策调研,拟订卫生工作重大政策,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息信访、宣传报道、对外交流、综合治理等工作;拟订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区域卫生规划和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管理和安排市级卫生事业经费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指导基层卫生机构的改造建设;协助管理医疗卫生服务价格;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监督和内部审计;监管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信息化、行风建设、药品招标工作。

  地址:河源市沿江路19号市政府大院1号楼

  电话:0762-3341476 传真:0762-3339476

  E-mail:Hywsjbgs@21cn.com

  1.4.2 人事科

  拟订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认定,负责局机关公务员管理和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老干部和卫生专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党务、统战、政治思想教育、工、青、妇和计划生育工作;协助局机关纪检组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地址:河源市沿江路19号市政府大院1号楼

  电话:0762-3341916 传真:0762-3339476

  1.4.3 医政科

  研究指导全市医疗机构改革,拟订全市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组织实施医护人员执业标准、服务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监督医疗机构的医疗护理质量和服务质量;负责医疗机构行医资格审查和管理;负责医疗纠纷及事故处理、医疗广告内容审查和干部保健工作;配合市卫生监督做好医疗市场整顿工作;积极协助工商部门处理违法医疗广告;协助献血办制订及下达年度献血计划、宣传动员和组织无偿献血;负责医疗安全工作。

  地址:河源市沿江路19号市政府大院7号楼一楼

  电话:0762-3333077 传真:0762-3339476

  1.4.4 预防保健科

  拟订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卫生防疫防病机构建设规划和基层防保组织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发生和蔓延;拟订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含母婴保健)的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组织、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计划生育技术的卫生标准,监督计划生育服务的质量。

  地址:河源市沿江路19号市政府大院7号楼一楼

  电话:0762-3311515 传真:0762-3335733

  1.4.5 农村合作医疗科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措施,推动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拟订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制度,完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发动工作;做好农村合作医疗的统计工作;监管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培训农村合作医疗业务人员;承办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地址:河源市沿江路19号市政府大院6号楼二楼203室

  电话:0762-3339266 传真:0762-3339266

  1.4.6 卫生法制与监督科

  组织协调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指导全市卫生系统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组织全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实行综合执法;拟订监督执法计划,组织大型的专项执法检查;负责行政执法案件和食品、化妆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等卫生行政审批事项(即卫生审批、审核、核准、备案事项)的审查;负责卫生行政复议、听证、应诉和对全市卫生执法的监督。监督管理全市医疗、母婴保健、食品、化妆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质量;协调卫生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协助做好企业、公共场所等安全生产工作。

  地址:河源市沿江路19号市政府大院6号楼二楼203室

  电话:0762-3339266 传真:0762-3339266

  1.4.7 中医与科教科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中医工作方针、政策,拟订中医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中医机构设置规划和中医医疗技术标准,指导中医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建设;组织协调市级以上重点医学科研项目的攻关、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和继续医学教育等培训工作;负责卫生统计工作。

  地址:河源市沿江路19号市政府大院6号楼二楼202室

  电话:0762-3331220 传真:0762-3339476

  1.4.8 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办公室

  负责组建全市监测和预警系统,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拟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反恐与核辐射事故医疗卫生应急预案,组织预案培训和演练;培训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专业人员,指导各地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帮助和指导各地应对其他经常性突发事件的预防救治。

  地址:河源市沿江路19号市政府大院7号楼一楼

  电话:0762-3311515 传真:0762-3335733

  1.4.9 市公民无偿献血办公室(挂靠机构)

  负责公民无偿献血工作,制订及下达年度献血计划;组织、协调、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献血工作;开展献血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管理采供血及血源工作。

  地址:河源市华达北街18号

  电话:0762-3372620 传真:0762-3374666

  1.5 直属医疗卫生单位

  1.5.1 市人民医院 (急救电话:120)

  地址:新市区纬十四路与文昌路交汇处(雅居乐南门斜对面)

  电话:0762-3185888 传真:0762-3185138

  1.5.2 市中医院(急救电话:3332225)

  地址:源城区学生路78号

  电话:0762-3342060 传真:0762-3323292

  1.5.3 市妇幼保健院(急救电话:3332449)

  地址:源城区公园西路29号

  电话:0762-3330859 传真:0762-3313603

  1.5.4 市卫生学校

  地址:龙川县老隆镇隆师路37号

  电话:0762-6884743 传真:0762-6884743

  1.5.5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河源市兴源路27号

  电话:0762-3295376 传真:0762-3295810

  1.5.6 市卫生监督所

  地址:河源市体育馆一楼

  电话:0762-3292093 传真:0762-3292093

  1.5.7 市中心血站

  地址:河源市华达北街18号

  电话:0762-3375999 传真:0762-3374999

  1.5.8 河源长安医院(民营医院)

  地址:河源大道长安街口

  电话:0762-3368570 传真:3364186

  1. 5. 9 河源同济医院(民营医院)

  地址:市高新区科技四路

  电话:0762-3601989 传真:3601989

  卫生局网址:http://hywsj.gdws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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