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卫生局机构职能如下:
1、规划功能:制订中、长期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和卫生区域发展规划,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宏观管理,调控卫生资源配置,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
2、准入功能: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对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以及相关的健康产品实行准入制度,对社会公共卫生、劳动卫生、食品卫生、医用生物制品和生物材料、采供血质量行使监督职权,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实行医务人员资格认可和医疗机构从业许可证制度。
3、监管功能:依法行政,实施卫生监督;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加强服务质量监控,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秩序以及规范医疗广告等市场行为。组织对传染病、地方病和常见病、多发病等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组织调度全市的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监督全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实施。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对中医、中西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4、经济政策调控功能:制定和实施卫生筹资等卫生经济政策,确保公共卫生服务和弱势人群基本医疗服务的供给,促进健康公平;明确对不同类型医疗卫生事业的补助政策、税收政策和价格政策,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医疗服务提高效率。
5、发布医疗卫生有关信息:定期发布医疗机构服务数量、质量、价格和费用信息,引导病人选择医院、医生,减少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因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市场缺陷。
6、促进多样化和竞争,营造和规范医疗服务领域有序、平等竞争环境。同时,加强中介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医学会、医院管理学会、医师协会等中介组织和学术团体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质量监督和医疗技术管理工作。
近年来,全市卫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两为”方针,围绕发展大局,按照逐步实现“人才、技术、管理、设备、服务、效益”六个一流奋斗目标,全力推进形象塑造、人才培养,文明建设,堡垒建设四项工程,卫生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商丘市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河南省灭鼠先进城区”;市卫生局被省卫生厅授于“河南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河南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普及阶段先进集体”、“河南省妇幼保健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医政管理先进单位”、“河南省护理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卫生下乡先进单位”、“河南省中医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搞击非典先进集体”、“市创建工作突出贡献奖”、“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绿化达标单位”等数十项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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