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卫生事业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卫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卫生工作的规定、规章,研究提出全市卫生事业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监督实施国家、省、州卫生技术规范和标准,协调各级各类卫生机构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
2、研究提出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和卫生机构设置,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指导并组织卫生规划的实施。
3、研究实施农村卫生、妇幼保健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4、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落实国家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地方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组织实施职业卫生安全监察。
5、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依法监督管理医疗临床用血质量。
6、研究拟定全市医学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点医药卫生科研课题的协作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
7、依法监督管理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和食品、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监督实施食品、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并负责认证工作。
8、组织实施国家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和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标准,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9、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振兴中医药和民族民间医药事业,实现中医药现代化。
10、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市爱国卫生和农村改厕工作规划,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城乡爱国卫生工作。
11、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出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12、组织和开展红十字会的日常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网址:http://xxgk.yn.gov.cn/canton_model12/default.aspx?departmentid=6345
办公室:3013748
人事监察科:3011274
文明办:3016479
疾控基妇科(结核病项目办、血防办)、初保办、应急办:3011954
医政医教中医科:3012027
法监科:3012097
规划会统科:3010597、3012944
防艾办:3011954合管办:3016834
爱卫办:3010062
红十字会:3012097
地址:楚雄市团结路436号
邮政篇码:675000
乘车路线:乘4路公交车东兴影剧院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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