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卫生局机构职能根据《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藏族州卫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迪政办发〔2002〕83号)文件精神,迪庆州卫生局的职能为: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全州实际,研究拟定全州卫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
2、按照州委、州政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统一要求,协助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州卫生资源配置,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协调组织和指导卫生规划的实施。
3、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订对危害我州人民群众健康的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传染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和监测;开展城乡爱国运动,指导农村改水改厕,普及卫生科普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卫生保健意识。
4、贯彻以农村为重点的方针,研究制订农村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我州贫困县医院建设规划和农村三级医疗卫生防保网建设,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的实施。
5、研究指导医疗改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宏观管理,并逐步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制订并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审查认可医务人员从业资格,审批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6、依照《母婴保健法》,研究制订全州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卫生保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
7、继承和发扬祖国医药遗产、建立健全中医药、民族医药的医疗、教学、科研、管理和开发,振兴迪庆民族医药事业。
8、依法监督管理血站及临床用血质量。
9、运用法律手段,监督管理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负责我州食品质量管理工作。
10、对全州各种重大突发事件和灾情的医疗救护工作,以及全州重大活动组织实施卫生保障。
11、组织实施全州卫生人员专业技术职务、技术等级资格的认定及评审。
12、组织调度全州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治和控制疫情、疾病的传播和蔓延。
13、积极争取国际组织和国内民间组织的卫生援助项目,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国际卫生合作项目的实施,指导我州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与国际的合作与交流。
14、承担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5、承担州红十字会的日常工作。
16、制订全州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17、管理州级直属卫生医疗机构。
18、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香格里拉县城建塘镇安康巷
网址:http://bs.xxgk.yn.gov.cn/canton_model17/default.aspx?departmentid=9376
受理机构联系电话(传真):0887-8224662
邮政编码:674400
电子邮箱地址:dqzws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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