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卫生局的前身是1949新中国成立时组建的西宁市人民政府卫生科。1956年改为西宁市卫生局,1966年与文化、教育、体育、科委合并,改称西宁市文卫局。1971年恢复西宁市卫生局。
西宁市卫生局是西宁市人民政府主管医疗卫生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主要承担着全市临床医疗、疾病预防、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医学科研、医疗科学和爱国卫生管理职责。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8个。其中,医疗机构5个,预防保健机构2个,卫生监督执法1个。现有在职职工1490名。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240名,占职工总人数的83.2%。中高级技术职称602名,占卫生技术人员的48.5%。
西宁市卫生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的监督实施。
(二)研究提出全市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指导卫生规划的实施。
(三)研究制定农村牧区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四)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疫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疫病的综合防治。
(五)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
(六)组织全市重点医药卫生科技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市各类医疗单位的工作。
(七)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和食品卫生、职业、环境、放射、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负责食品、化妆品卫生质量管理工作。
(八)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市社会办医和个体医疗机构。
(九)制定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组织实施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工作。
(十)组织指导医学卫生方面的政府与民间的多边、双边合作交流和卫生援外工作,组织协调我市卫生组织与国内外医学卫生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发展民族医疗事业。
(十二)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市内重大社会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疫病的发生、蔓延。
(十三)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十四)负责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卫生局网址:http://xnws.xining.gov.cn/
地址:西宁市南川西路52号
Email:xnswsj@126.com
电话号码:0971-6265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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