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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卫生厅

2009-07-23 14:40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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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卫生厅是主管全省卫生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省卫生工作地方性法规;研究提出全省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制定全省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指导社区卫生规划的实施。

  (三)研究拟定全省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四)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

  (五)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制定省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

  (六)依法监督管理血站、单采血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七)研究拟定全省重点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

  (八)制定卫生执法监督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制定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组织实施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标准。

  (十)负责卫生外事和援外医疗队工作,促进本省与国际间卫生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担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省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省委保健领导小组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十三)组织调度全省卫生技术力量,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

  (十四)管理省中医药管理局。

  (十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北卫生厅网址:http://www.hebwst.gov.cn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合作路42号

  联系电话:0311-85989717 

  E-MALLwebmaster@hebws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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