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卫生局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卫生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本区区域内卫生行政、总体规划和卫生资源的配置;治理整顿社会医疗卫生秩序。
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对全区各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负责建立农民医疗保障制度。
三、负责传染病的防治,监督管理食品、劳动、环境、放射、学校的卫生、化妆品质量。
四、负责妇幼卫生保健、结核病防治、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保健及肿瘤防治工作。
五、负责医疗卫生全行业管理,管理区域内医疗机构,贯彻医务人员执业管理的实施细则、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卫生执法工作。
七、组织调度全区的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预防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负责医疗急救体系的建设及组织全区重大事故抢救工作。
八、负责对医疗机构大型医疗设备的配置,应用质量监督;负责医疗机构制剂、药品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监督医疗机构对药品的集中采购。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九、贯彻献血法,负责组织动员辖区内公民无偿献血工作。
十、配合职能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
十、承担爱国卫生运动方面的有关工作。
十二、承担医学科学研究工作,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三、负责监督农村改水工作。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电话:010-69746223
地址:昌平区西环南路
邮编:1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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