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卫生局职能简介:
一、贯彻落实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全省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拟定地方性卫生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地方卫生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制订区域卫生规划,统筹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实施计划,服务标准和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并指导和组织实施。
三、研究制订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四、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严重危害人群健康疾病的防治规划和方案,控制烈性传染病的爆发流行,组织对各类传染病、地方病和危害职工健康的职业病的监测与综合防治。
五、管理医疗机构,规范医疗市场,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制定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
六、依法监督管理全市血液工作和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质量,组织协调全市无偿献血。
七、研究拟订全市医学科技和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医药卫生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普及应用,指导并组织实施医学中等和继续教育,指导和协调医疗卫生学术团体的工作。
八、依法监督管理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化妆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负责与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许可和广告审查。
九、制定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并组织实施人才梯队,学科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和评聘工作,认定各类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
十、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发展传统医药、民族医药事业,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促进中医药现代化。
十一、贯彻国家爱国卫生方针、政策,制定全市爱国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在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完成爱国卫生工作任务,动员全社会参与爱国卫生活动,开展全民健康教育。
十二、开展医学卫生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卫生援助任务,组织参与国家和省上倡导的重大卫生活动。
十三、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医疗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开展普法教育,促进卫生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四、负责卫生财务、会计、基建、装备、国有资产的管理,协调制定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政策,提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标准,并实施监督检查。
十五、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并对其业务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实施宏观管理。
十六、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事件、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天水市卫生局内设机构:
水市卫生局机关共设5个行政科室,挂靠局机关单位及事业科室8个。
一、局机关内设科室
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医政科、公共卫生科
二、局机关挂靠单位
天水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天水市健康教育研究所、天水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天水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天水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天水市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天水市全国卫生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天水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
天水市卫生局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天水市秦州区藉滨北路2号
联系电话:0938-8214910
传 真:0938-8214510
邮政编码:7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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