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卫生局是主管卫生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地方卫生事业发展的目标、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拟订区域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全市卫生资源。
3、拟订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含母婴保健)工作规划、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4、制定重大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和自然灾害中的伤病员实施紧急处置,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发生、蔓延。
5、拟订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卫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贯彻落实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规范服务行为。
6、拟订全市医学科研和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卫生科研攻关,推广医学科研成果的普及应用;贯彻中西并重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
7、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中医药的方针、政策、法规,根据国家和省中医药管理局的部署,拟订全市中医药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实施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督和管理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的医疗机构,对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和管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审核中医医疗广告;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的科研、教育培训及科技成果的鉴定、推广、对外交流等工作。
8、依法监督管理血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协调组织全市无偿献血。
9、拟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协调做好全市卫生技术人员资格晋升工作。
10、依法监督管理全市传染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
11、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干部保健工作;管理直属事业单位。
12、拟订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
13、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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