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卫生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卫生工作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全市疾病防治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领导对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三)指导全市初级卫生保健、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农村卫生工作;统筹配置全市卫生资源。
(四)监督管理环境、学校、劳动、放射、食品五大卫生和化妆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等社会公共卫生以及消毒药剂药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工作。
(五)负责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组织、协调、处置重大疫情、疾病等突发性事件,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负责重点疾病的监测和医疗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监督管理血站,单采血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的质量;组织开展全民无偿献血活动。
(八)拟定全市医学科研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医药卫生科研成果评审、鉴定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九)拟定全市卫生人才培养和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制定全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促进卫生行业两个文明建设。
(十一)制定全市妇幼保健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监督、指导母婴保健法律、法规和专项技术的翼砌实施L监督管理婚前医学检查和孕产妇保健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中医、中西医结合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
(十三)负责全市卫生事业专项经费和重点医疗卫生设备、装备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医疗收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卫生财会、统计和专项贷款项目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直属单位人事、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和卫生外事等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市干部知识分子健康保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离休及县级以上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十六)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攀枝花市卫生局设九个职能处(室)和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一)办公室(挂卫生信息办公室牌子)
组织综合性政策调研,制定卫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综合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和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卫生目标管理工作;制定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负责局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和政务信息以及信息网络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史志、年鉴、信访、安全、保卫、计划生育三结合、扶贫帮乡、综合治理和机关计划生育、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处(挂国际合作处牌子)
研究制定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计划和卫生技术人员管理办法;负责卫生队伍建设和卫生人才选拔、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关水平考试工作;组织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和相关学历及水平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劳资福利等工作;负责全市卫生系统表彰和局直属单位行政奖惩工作;负责卫生外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计划财务处
制定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卫生资源配制标准和全市医疗卫生服务收费标准等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卫生统计信息,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卫生基本建设、卫生引进外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卫生事业经费的预、决算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经费的日常财务收支、会计核算和卫生事业费的划拨工作;监督、指导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埋、约品集中招标采购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协助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工作。
(四)卫生法制处
负责地方卫生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报批工作;负责卫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听证组织工作;负责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证件发放、内部稽查和队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卫生执法检查,并对执法工作实施监督;负责核准卫生许可和重大卫生行政处罚;组织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基层卫生与妇幼卫生处
制定全市初级卫生保健实施规划和农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规划、服务标准、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和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健康教育工作;制定全市妇幼卫生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母婴保健法律、法规和有关专项技术服务的贯彻实施;监督、指导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创建等级院(所、站)的考核、评审工作;负责全市妇女/乙童发展规划纲要卫生部分的组织实施工作;依法对婚前保健、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承办世行女王幼卫生综合贷款项目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妇幼病残等并发症鉴定工作;承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六)医政与科研处(挂市献血办公室牌子)
贯彻执行医政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市医疗机构发展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和服务规范;办理权限范围内医疗机构审批手续,发放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办理规定范围内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和执业准入手续;监督管理全市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负责管理范围内医疗机构的达标评审工作;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负责组织管理范围内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和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负责突发事件、重大伤亡事故紧急医疗救护的组织、指挥工作;负责市内重大活动、医疗保障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医疗广告技术内容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和工作质量控制工作;组织开展公民无偿献血活动;依法监督全市输血工作;负责血站设置审批和采供血及临床采用血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临床检验、临床药学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医疗卫生科研规划、计划;组织开展医疗卫生科研工作,指导医学科研成果鉴定工作;组织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和医学科技信息服务工作。
(七)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监督处(挂攀枝花市狂犬病防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城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传染病、性病、艾滋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放射疾病、学生常见病等预防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重大疫情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防止、控制疫情、疾病的流行和蔓延;开展计划免疫工作,负责预防接种生物制品的计划管理;负责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化妆晶、生活饮用水、劳动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消毒杀虫灭菌等卫生监督管理王作;负责公共卫生广告管理和与健康相关的产品卫生监督管理制定市地方病防治、控制、消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地方病防治经费、药械计划分配方案,管理国家、省地方病控制项目;指导全市地方病防治业务;承办省、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八)中医管理处
贯彻执行中医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编制全市中医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中医机构的规划与布局工作;监督管理全市中医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指导并负责相应级别中医医院的评审工作;负责规定范围内中医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和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罚;办理规定围内中医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和中医从业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审核中医医疗广告。
(九)保健处(挂攀枝花市干部知识分子健康保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依照有关规定制定全市干部知识分子医疗保健实施办法,负责市干部知识分子健康保健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建立健全规定范围内的干部知识分子健康档案及有关报告制度;办理规定范围内的“特约医疗证”等有关事宜;承办市干部知识分子健康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监察处(与纪委合署办公)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全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独立查处或配合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卫生系统的重大违纪案件;负责卫也系统党员干部的党纪党风、政纪教育、全系统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党委办公室
负责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指导直属单位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局。直属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台胞;侨属的联络和管理工作;会同局办公室指导直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全市爱国卫生有关规章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集镇、卫生单位、卫生村的创建工作;开展城乡社会性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组织群众性社会卫生监督活动;指导、管理创建卫生先进城镇和单位(村)的工作,组织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负责健康教育工作;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负责除四害工作;制定全市农村改水、改厕规划、计划,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改水、改厕的技术指导等工作;承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卫生局机关行政编制35名;离退休工作人员编制3名;机关后勤事业编制5名。
领导职数;局长(兼党委书记)1名,副局长5名,党委副书记1名,市爱委会专职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1名(按副县级管理);科级干部14名。
四、攀枝花市红十字会秘书处
攀枝花市红十字会是四川省红十字会指导的地方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按国家有关法规和红十字会章程开展活动。攀枝花市红十字会秘书处负责市红十字会的日常事务,秘书处设在市卫生局,核定市红十字会秘书处事业编制3名。
1、凡本网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医学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mededit@cdeledu.com
电话:010-8231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