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根据全区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制定本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区卫生资源配置进行宏观调控,使其发挥最大效能。
(二)负责本区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口腔疾病及精神疾病等的防治工作;监督管理食品、环境、放射、学校、幼儿园卫生;指导、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的实施。负责全区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
(三)负责医疗卫生全行业管理。负责医疗机构资格的许可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务人员执业管理实施细则、医疗质量标准。负责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医疗事故处理工作;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负责卫生系统的行风建设工作,规范本区的医疗秩序。
(四)落实市卫生局制定的农村卫生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负责本区村级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的建设。
(五)拟定并实施本区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医学科技成果开发、推广应用;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行政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医疗机构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应用质量和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医疗机构制剂、药品(包括毒麻药品)的具体管理;负责组织、监督医疗机构对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七)组织调度全区的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预防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负责医疗急救体系的建设及组织全区重大抢救工作。
(八)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创新与合作。
(九)负责本系统党的组织、宣传、纪检、监察、统战工作,加强本系统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火、防盗、普法、民调、交通安全)、信访、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系统工会(职代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领导工作。
(十)制定并实施本系统卫生人才培养和发展规划;负责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组织本区内中、初级卫生技术人员考试报名的审核工作;负责高级卫生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的评审推荐工作;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负责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才引进和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工作。
(十一)研究拟定建立健全卫生事业的补偿机制,拓宽筹资渠道并组织实施;负责医药费用“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工作;对本系统事业单位执行医院财务制度、物价标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负责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
(十二)承担爱国卫生运动方面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动员全区公民无偿献血工作;负责区红十字会的协调工作;负责全区农民大病医疗统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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