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区医疗质量的监督与管理,组织“专家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定期对医疗机构的质量、服务进行检查指导,保障其安全性、有效性;
2、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北京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大兴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科学、合理的设置、审批;
3、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对医疗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并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4、负责中医管理工作,发展中医药事业,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推广中医适宜技术;
5、加强医教、科研的管理力度,为医教、科研搭建良好的平台,推进医教、科研工作的发展;
6、负责卫生统计工作,提供科学、真实的卫生统计数据。
二、工作目标
围绕卫生中心工作,依法抓好“三个质量”管理,做好卫生科教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区医疗水平和医疗质量。
1、组织“专家质量管理委员会”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并形成长效机制;
2、制定区域卫生规划,科学、合理配置我区卫生资源;
3、加强医务人员学历教育和继续再教育的质量和效果监督,卫生技术人才的培养要与“十一五”规划要求相符;
4、加快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大力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努力争创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
5、加强科研管理,鼓励科研项目开发。
下一条·大兴区卫生局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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