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卫生局是河池市政府领导下主管全市卫生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检查督促。
(二)规范全市城乡医疗卫生组织,加强城市、农村三级医疗网络的建设,组织实施人人享有卫生保健计划。
(三)贯彻实施医药卫生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促进卫生行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四)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抢救病员,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五)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护法》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并依法对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六)依据国家医药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对全市公共卫生、劳动卫生、食品卫生、药品、医用生物制品和生物材料、医疗器材实施监督;对重大疾病及医疗质量等进行监测;负责医务人员资格认可;审核发放卫生许可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七)贯彻执行中医政策和中西医结合的方针,发扬民族医疗特色,继承、发展祖国传统医药学。
(八)加强全市卫生医疗单位的计划财务管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狠抓增收节支,对医疗卫生单位的各项经费进行督促、检查。宏观指导全市医疗卫生单位的各项经费开支。
(九)加强医学教育,培养医学人才。制订全市医学科学研究发展规划,组织医药卫生科研的攻关及组织成果鉴定和推广,促进学术交流。
(十)负责全市保健工作;参与实施有关全市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指导本系统各医学卫生学会的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卫生外事工作,组织进行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国际交流和合作;组织医学人才对外交流。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凡本网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医学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mededit@cdeledu.com
电话:010-8231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