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市卫生事业发展的规划和战略目标,指导卫生规划的实施;研究拟定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措施和社区卫生服务标准,指导全市初级卫生保健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全市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预防规划;并组织综合防治,负责向省卫生厅和市人民政府报告传染病的监测情况;拟定全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全市医疗机构的改革,负责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制定的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的实施与监督工作,在规划指导下规范医疗市场管理;依法监督和管理全市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质量;负责对全市传染病防治及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实施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化妆品质量的规范化管理和认证工作;拟定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参与拟定卫生机构的编制标准和卫生技术人员资格的认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医疗卫生人才的培训教育管理;组织协调医疗科技攻关工作;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的继承与创新,促进中西医学和中医事业的发展;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开展除害防病、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卫生科学知识;负责全市卫生医疗事业对外合作交流,争取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国际组织及国内外民间组织对卫生事业的援助,拟定卫生合作项目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国家颁布的所有卫生法律、法规、实施行政执法;承担市人民政府和省卫生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目前,市卫生局科室设置如下:
办公室 规划财务科 卫生法制与监督科 基层卫生与妇幼卫生科 医政科 疾病控制科 中医药管理科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红十字会 纪检监察室
地址:遵义市政府大楼
电话:0852-3119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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