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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常识

2009-05-02 11:26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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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事故定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认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五个构成要件

  第一,医疗事故的责任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事故责任主体中的医务人员也应包括取得了相应资格、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并直接造成医疗事故的人员

  第二,医疗事故责任人必须有违法过失行为。

  第三,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行为,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工作。

  第四,过失行为必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第五,过失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可分为单因单果、多因单果、单因多果和多因多果。在许多医疗事故中,由于患者病情的复杂性、体质的差异性和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以及其他一些人为的原因,致使事故的发生多属于多因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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