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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乡村医生志愿捐肾 非亲属捐肾引发思考

2009-03-30 13:14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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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许多肾衰竭患者苦苦等候肾源的时候,一位想捐肾救人的志愿者,却遭遇了种种曲折和困难。一年多来,他四处投信,三赴上海,八次递书中华医学会,经过艰苦努力,终于在7月1日《器官移植临床应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前夕,盼来消息。

  日前,他说服妻子来沪为他履行亲属签字手续,只待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伦理委员会讨论通过,找到合适患者,就立刻捐肾。

  这名志愿者叫李郁仁,四川省泸州合江县一名乡村医生。李郁仁为何如此执著地要捐出自己的一个肾?面对志愿者的热情捐献,医院为何感到为难?

  从无偿献血到志愿捐肾

  自2001年至今,他无偿献血25次,总量超过1万毫升。2005年,他又想捐肾了

  5月8日,世界红十字日,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器官移植中心研究室主任朱同玉在自己的办公室接待为捐肾而三次上门的李郁仁。看到神色有些疲倦、衣服泛起褶皱的李郁仁手拿两把伞,朱同玉善意地打趣道:“老李,你还挺浪漫,随身两把伞,一把晴天,一把阴天?”李郁仁一愣,憨厚地笑了:“这是送的。昨天下火车后,在广场的采血车上献了400毫升血,他们送我两把伞,200毫升送一把。”3次来沪3次献血,从成都到上海,买最便宜的慢车硬座票,住一晚26元的小旅馆——已成李郁仁的习惯。朱同玉心头发酸:“老李,如果下次通知你来捐肾,下车后不能献血,否则会影响取肾手术。”

  李郁仁献血已有历史,数量可观。自2001年至今,他无偿献血25次,总量超过1万毫升,被称为“四川献血大王”。“献血对身体有好处,可促进新陈代谢。我今年55岁,献血多年,身体硬朗,就是个例子。”李郁仁不仅自己献血,还常现身说法动员周围人。去年11月下旬,四川省骨髓库成立时,他自费租车,带领7个好友赴蓉,成为志愿捐献者。在他的带动下,合江县活跃着一支100多人的“献血爱心团”,扭秧歌、说快板,宣传搞得红红火火,成效令人刮目相看:发动50人加入骨髓库,组织献血10万毫升。而活动所需费用由他一人包揽。为此,他卖掉在镇里的住房,老伴住到县城儿子家,自己搬进镇卫生院。有人因此叫他“傻瓜”,他却不以为然。 医学.教育.网搜集

  去年2月,2004年“感动中国”节目播出的“田世国捐肾救母”的事迹,深深触动李郁仁:“120万尿毒症患者,每年只有5000多人有幸换肾,多少人在等待中离世。亲属有限,更多的健康人应该站出来。”李郁仁开始向全国各省、市的红十字会及卫生行政机构写信,表达自己的捐肾心愿。

  愿作非亲属捐肾带头人

  他专门做了公证,声明捐肾行为纯属自愿,不需要知道受赠者是谁,自己负担手术费用和风险

  “我要捐肾不是一时冲动。作为医生,我知道肾脏的工作原理,也晓得捐肾有万分之几的风险,但我相信现在的医学技术,愿作非亲属捐肾带头人。”李郁仁的热情得到回应。2005年5月,上海红十字会来信告知,朱同玉愿意帮他完成心愿。李郁仁很激动,没和朱同玉联系好就去了上海,结果朱教授出国不在,空手而归。第二次吸取了教训,当年11月,他不仅见到朱同玉还见了分管副院长。他们把李郁仁列为中山医院第一位非亲属捐肾志愿者,并给他做了相关体检,结果表明,他的健康状况符合捐肾条件。

  这只是一个好的开头。朱同玉告诉李郁仁目前国内非亲属捐赠尚无相关法律规定,捐赠者健康也无相关政策法规保障,希望他再慎重考虑。

  李郁仁铁了心,不给医院留顾虑。回四川后,他到泸州市公证处办理了捐肾公证,声明:捐肾行为纯属自愿,不需要知道受赠者是谁;捐肾手术费用、路费自己负担;手术风险及捐肾后长期健康保障自己负责。医.学教.育网采集

  今年5月8日,他执公证书再来中山医院,并且告诉朱教授已做通妻子和儿子的工作,得到他们的支持。由于7月1日即将实施的《器官移植临床应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每例移植手术均需医院伦理委员会讨论通过,而此时中山医院伦理委员会尚未成立,李郁仁只好再次回家等候消息。

  6月20日,李郁仁接到通知第四次来沪。这次他带来妻子,完成他的最后一道程序:亲属签字。现在,他在等候医生寻找配型合适的患者,一旦医院伦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就要实现捐肾心愿。

  李郁仁说:“我后半生的心愿是捐肾,这么做不是为出名,只是想救人,想推动器官活体捐献。

  医院为何感到为难

  专家称,推行非亲属捐肾的最大障碍是法律缺位,应尽快制定措施保障捐肾者合法权益

  目前,我国尿毒症患者以每年12万人的速度递增,肾移植手术的“等待名单”在不断拉长。那么,非亲属活体捐肾志愿者的出现,为何没有得到多数医院的积极响应呢?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器官移植研究所所长陈忠华教授认为,非亲属捐肾如今遭遇的最大障碍是法律缺位,我国对这种纯利他主义行为没有相关的法律保护。捐赠者身体日后出现问题,谁来负责?长期健康安全谁来保障?老了患上高血压心脏病等与捐肾说不清有无关系的疾病时,社会怎样回报他?捐肾手术有出血、感染等并发症甚至死亡的风险,这些风险和手术费用由谁承担更加公平?在这些问题没有制度保障和法律规定前,非亲属捐赠不好推行。

  我国现在还没有脑死亡法,尸体器官来源减少,推广活体捐赠是发展方向。现阶段,我们首先倡导家庭内自救,提倡包括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夫妻之间的亲属捐献。亲属间器官移植具有配型好、术后急性排异反应发生率低、远期效果理想等优点,是缩短“等待名单”最安全有效的方法。其次,再倡导非亲属捐赠。在美国,器官移植供体来源比例是:脑死亡供体占50%,亲属捐献为35%,非亲属捐献为5%—15%,无心跳尸体捐献为1%—5%。

  此外,非亲属活体捐献还面临一个难题,即涉嫌器官买卖。李郁仁声明他不需要知道受赠方是谁,可以排除其买卖器官嫌疑,但是,有些情况很复杂,医院没有精力也没有能力调查鉴别每个非亲属捐献者的真实动机,还需要有关法律法规详细规定。

  朱同玉认为,国家应尽快制定法规、政策保障活体捐肾者的合法权益。不论亲属还是非亲属,捐献者的手术费都应算在受赠方的医疗费中,由受赠方医保支付。对于捐献者术后健康保障,建议国家成立一个第三方机构,受益人出资给该机构,由该机构给捐献者购买保险。瑞典供者关怀做得最好,实行终身健康保障制度,捐献者每年被定期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随防,健康比正常人维护得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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