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第六章规定了违反执业药师有关规定的处罚。
主要内容包括:
1、对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的单位,逾期仍未配备者将追究负责人责任。
2、对必须由执业药师担任的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如逾期未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调离岗位。
3、对以虚假或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的人员,收回证书,取消资格,注销注册,并给予直接责任者行政处分。
4、对执业药师违反本规定交或其他要是管理法规的,依据法律或法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处分,直接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资讯
- · 陕西药品监:关于征求《陕西省自动售药机销售药品管理规定(试行)》意见建议的函
- · 2024年《法规》摸底测试:关于药品安全法律责任分类的说法,错误的是?
- · 2024年开始,新增藏药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中专生可考!
- · 执业药师未按规定进行执业活动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 · 执业药师未按规定进行执业活动的法律责任?
- · 2023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高频考点汇总!
- · 浙江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嘉兴市零售药店执业药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 广西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非临床类药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 《法规》重要考点:处方调配、核对人员违规的处罚
- · 《法规》常考点:药品安全信用档案和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