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1〕35号)精神,201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10月15至16日举行。现将有关报名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6月20日9:00—7月15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不真实、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我市定于2011年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请各考生或单位持附件1规定要求的“报考材料”到我市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受理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综合大楼一楼行政服务中心西厅市人社局(原人事局)对外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754—88329783.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
10月15日 | 上午 9:00—11:30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下午 14:00—16:30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
10月16日 | 上午 9:00—11:30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下午 14:00—16:30 |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
三、考试方式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
(四)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医 学教育 网搜集整理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全省主考场设在广州,分考场设在深圳,主要负责深圳考区的考生。考场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考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
(三)证书发放方式
本市考生证书由我办负责发放。届时请留意汕头市人事考试网《中心信息》栏发证通知。
(四)收费
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五)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用书征订事宜,请与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联系。网址:http://www.gdda.com.cn.
附件:1. 201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 201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
附件1
201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选报专业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中药学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所学或所从事的专业选报其中一个。
药学专业设置4个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专业设置4个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2个专业的共考科目。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医学教育 网搜集整理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级别为“免2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一)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以上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的时间计算至2011年10月14日。
四、名词解释
1. 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指医学、生物学和化学。
2. 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指在涉药单位从事药品生产、使用和销售的人员的工作。
五、提交材料要求
1. 《201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 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 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2
201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报名点: 报名序号:
姓名 |
|
性别 | 身份证号 | 照 片 (大一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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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地区 | 学历 | 学位 | 所学专业 | ||||||||||||||||||||||||
毕业院校 | 专业名称 | ||||||||||||||||||||||||||
毕业时间 | 专业技术职务 | 专业工作年限 | |||||||||||||||||||||||||
工作单位 | 邮政编码 | ||||||||||||||||||||||||||
通信地址 | 手机号码 | ||||||||||||||||||||||||||
报考专业 | 报考级别 | 是否申请免试部分科目 | 上一年档案号 | ||||||||||||||||||||||||
通 过 科 目 | 2011年报考科目 | ||||||||||||||||||||||||||
工 作 简 历 | |||||||||||||||||||||||||||
起 止 年 月 | 单 位 名 称 |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 |||||||||||||||||||||||||
直报名点考生考后证书领取方式选择(请在□内打“√”):□自取;□特快专递。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
2.此表“单位审核”栏由单位填写。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3. 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报名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
传照片一致。
4.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声明:
我提交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单位 审核 |
经审核,该同志所提供的学历、资历真实、准确,具备(请在以下□内打“√” ):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条件; □报考级别为“免2科”条件。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
考试管理机构审核 意见 |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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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时间 |
2011年10月15、16日 | 资格证书编号 | |
审批与 发证机 构审核 盖章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1.单位审核栏内,经办人不签名(盖章),不予受理。
2.审批与发证机构审核盖章栏由省人事考试局审核盖章。
3.发证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
附件3
201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类别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26.执 业药师 |
2.免2科 | 01.药学 二科 |
1.药事管理与法规 |
4.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 |||
02.中药学 二科 |
1.药事管理与法规 | ||
7.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 |||
4.考全科 | 01.药学 四科 |
1.药事管理与法规 | |
2.药学专业知识(一) | |||
3.药学专业知识(二) | |||
4.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 |||
02.中药学 四科 |
1.药事管理与法规 | ||
5.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
6.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
7.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
说明: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与专业代码“填表”。
2.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