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件《关于2010年度执业药师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113号)的规定: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西省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赣人社字[2011]42号),我市有39人通过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现将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请你们通知本人,执业药师办证事宜请查询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通知(www.jjrs.gov.cn))。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