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人考〔2010〕2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关于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0〕30号),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10月16-17日举行。为做好我市的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我市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5月31日9:00-6月11日17:00,我市各单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珠海市人事考试网”(http://zh.gdkszx.com.cn)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程序:进入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选择考试类别并阅读“网上报名协议”→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上填表(用简体字)→上传照片(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照片小于30K,必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打印出《报名发证登记表》1份→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二)交费确认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请持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办理交费确认手续。
我市交费确认时间为2010年6月10-1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交费确认地点:珠海市人事考试服务大厅(香洲区柠溪路双竹街82号),联系电话:2289109、2288109.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 科目 | ||
10月16日 | 上午 | 9:00—11:30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下午 | 2:00—4:30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
10月17日 | 上午 | 9:00—11:30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下午 | 2:00—4:30 |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
三、考试方式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滚动考试。滚动考试的周期为两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科均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
(四)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其他
(一)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珠海市人事考试网”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凡在我市报名的考生,其证书均由我中心负责发放。医学教育网
(四)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五)有关考试用书征订事宜,请与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联系。
附件:1.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提交报考材料要求
2.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1
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提交报考材料要求
一、选报专业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中药学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所学或所从事的专业选报其中一个。
药学专业设置4个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专业设置4个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2个专业的共考科目。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四科”):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考二科”):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以上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的时间计算至2010年10月15日。
(三)名词解释
1.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指医学、生物学和化学。
2.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指在涉药单位从事药品生产、使用和销售的人员的工作。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网上打印并经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发证登记表》1份(用A4纸双面打印,正面必须打印出条形码,无条形码的表格无效)。
(二)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照片背面用钝口铅笔写上姓名,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五)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须用A4纸复印,由所在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验印公章,并由验证人签名,原件经报名点审核人员核对后退回本人。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2
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类别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
26.执 业药师资格考 试 | 2.考二科 | 01 | 药学 | 1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4 |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 ||||
02 | 中药学 | 1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
7 | 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 ||||
4.考四科 | 01 | 药学 | 1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
2 | 药学专业知识(一) | ||||
3 | 药学专业知识(二) | ||||
4 |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 ||||
02 | 中药学 | 1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
5 |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
6 |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
7 | 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
说明: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与专业代码“填表”。
2.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