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考培〔2010〕18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省(部)属在嘉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文件精神(浙考发〔2010〕19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16日至17日进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10月16日
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4: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7日
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二、报考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相关专业指医学、护理学、生物学、化学,下同)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对不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但已按照省有关规定评聘为主管药师(中药师)职务的人员,可以参加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的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2010年底。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医学 教育 网搜集整理
四、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各科目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网络报名、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准考证下载打印及要求。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5月26日至6月9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电子照片的要求为2008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传真)。
今年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需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则责任自负)和“网上交费通知单”(附件1)。《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本人所在单位根据《嘉兴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公示办法》(嘉职改办〔2003〕9号)文件规定,对报考人员基本情况、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及职业道德情况进行公示,对公示对象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报名公示专题报告(附件2),于6月8日至10日,按属地原则到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考条件审查(地点详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市属及在嘉的省(部)属单位报考人员到嘉兴市人事考试培训管理办公室进行报考条件审查(地址:建国路东升路口,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五楼办事大厅,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南湖区属单位报考条件审查地点:南湖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南湖区行政中心1323室);秀洲区属单位报考条件审查地点:秀洲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洪兴西路1670号,大树花园三期18幢511室)。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包括取得准考证未去参加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身份证(或军官证)复印件,同时对照报考条件还须提供相应的下列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或主管药师(中药师)证书和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在单位出具的报名公示专题报告(附件2),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要求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在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必须严格按报考条件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及本人签字的《报名表》和报名材料复印件,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务必在年6月15日前将审查后的报名表上的报名序号用Excel录入,仔细核对无误后和报名表等报考材料用邮政特快专递寄至嘉兴市人事考试培训管理办公室考务部。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7月2日至1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医学教育 网搜集整理
首次报考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10月13日至1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
七、考试收费。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目45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八、考试用书征订及考前培训事项。
1、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大纲》及《应试指南》是以2007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大纲》及相配套的《应试指南》为基础,对2007年版《考试大纲》和《药事管理与法规》的部分内容作了相应修改。考生可在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的同时,直接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征订(征订单见附件3)。
2、考前培训报名与考试报名同步进行。需要进行考前培训的人员,请登陆浙江药师网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课程,填写《培训报名表》报名培训,并根据网上公布的培训和报到的时间、地点直接前往交费培训。培训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九、成绩公布。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待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影响大,涉及面广,备受社会关注。各县(市、区)人事部门要会同药监部门,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加强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原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交费通知单
2.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公示专题报告
3.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
嘉兴市人事考试培训管理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